(1)夫妻壹方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經批準在香港、澳門定居的,可攜帶申請時未滿18周歲的全部子女);
(二)申請照顧港澳父母,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1,港澳父母60歲以上;
2.在港澳定居的父母無人照管,即在港澳無子女。
3.申請人18周歲以上,申請時未滿60周歲;
(三)內地60歲以上無老人,身邊無人照顧,必須投靠港澳的直系親屬或近親屬;
(四)內地無未滿18周歲的受撫養子女,且父母雙方均未在內地定居或父母雙亡,需依靠在港澳定居的直系親屬或近親屬撫養的;
(五)港澳居民的遺產不繼承,必須由直系親屬在內地定居;
(六)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去港澳定居的;
註意:
1.符合多種落戶申請條件的內地居民,只能選擇其中壹種申請;
2.符合申請落戶條件的人員,按照落戶分值審批辦法予以放行。
擴展數據:
壹.移民程序
(壹)申請人的必要條件
1.中國內地人必須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才可以申請香港投資移民。
2.申請人18周歲以上,無不良記錄。
3.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兩年的凈資產不少於650萬港元。
(2)申請人應提交的文件。
1,身份證件;
2.持有不少於650萬港元的凈資產已滿2年的證明;
3、根據計劃在香港購買房地產或金融資產;
4.委托書;
5.申請表格[ID(C)967,ID(C)936A,B,I]。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有資格申請在海外簽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1.在香港出生,而在出生時或出生後的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的任何時候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出生,而在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中國公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香港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