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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論述我國股票上市與承銷方面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中國證券市場股票上市的發行存在兩個問題要麽就是破發,要麽就是上市首日漲幅過大,在目前采用市盈率定價的方法,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本文試圖對中國新股發行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從而找出適合中國特色的發行方式股票上市定價是國際金融界公認的最具迷惑性的難題之壹,而在股票上市的定價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現許多問題。對於我國不發達的資本市場來說,存在的問題也更多,其直接表現就是新股接連破發。日前,中國監管官員對首次公開發行(IPO)定價”不盡責”的批評,引發了市場壹系列猜測。就我國這壹現狀將.. IPO定價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壹系列的建議。

我國目前.. IPO定價現狀..

IPO定價是國際金融界最具迷惑性的難題之。在這壹價格的確

定程序中,相關的影響因素包括公司帳面價值、經營業績、發展前景、股

票發行數景、行業特點及市場波動狀況等,而這些因素的量化過程會隨

著定價者選用方法的不同而出現很大差別。因此,壹‘個超脫、客觀的IPO

價格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最成功的IPO定價就是發行人能夠以投資者

可容忍的最高價格順利發行,而發行失敗或以過低價格發行則意味著定

價的失敗。確定合理的新股定價發行方式,不儀關系到新股能順利正常

地發行以及發行人、投資者以及承銷商的利益,而且也直接影響到市場

資源配置的效率。較為常見的情況是,風險規避的考慮,承銷商往

往不會把其獲得的所有信息融入IPO定價程序

股票發行制度是遴選合格上市公司、發揮資源配置功能、保障證券

市場健康發展的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之壹.. 2004年.. 12月.. 10同,中國證

監會發布了《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幹問題的通知》(以下簡

稱《通知》)及配套文什《股票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第.. 18號對次公

開發行股票(IPO)詢價對象條件和行為的監管要求》。在《通知》中,中國

證監會明確了將從.. 2005年.. 1月.. 1日起,對所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

行人,包括口前通過發審會審核、等待發行的公司,都要求采用詢價方式

發行。這標誌著我幽股票發行制度的市場化變革邁H{堅文的.. ‘步。至

此,我國實行的詢價制度,采用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方式確

定新股發行價格,在框架模式上基本接近國際市場。所謂”詢價機制”,

是指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

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過程。

二、我國目前.. IPO存在的問題

1、高發行價、高市盈率模式

申購新股.. ‘直是債券類基金及滬深兩市上萬億存量資金的重要利

潤來源,然而,火量基金和其他資金卻放棄中2月壹號發行的中同壹

重,致使中國~重創下了IPO重啟以米的數項紀錄:矧上網下申購中

簽率最高,IPO定價低於招股價高限.. ‘毛錢。1月28日,中國兩電破

發,成為自2006年.. 8月.. 18H,中豳國航首日破發以來首只上市首日破

發的新股。2月2口,壹重重裝亦難逃破發的厄運。2月3日,中小板島

樂股份再次蔔演首LJ破發慘劇。樣在1月28U,創業板中的星輝車

模成為創業板開啟以來首只破發股。..

2、部分IPO詢價機構不責

發達國家市場,通常新股的絕人部分是機構認購,多的達到90%

以上,這對機構報價的約束力是比較強的,但是我們國家是小投資者參

與率高,參與意願強烈,所以定價的約束力不夠充分。中國證監會,席

尚福林在年初召開的全閉汪券期貨峪管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繼續深化發

行體制改革,並將其作為 2010年證監會重點工作之壹。

3、發行公司信息披露完善

由於是發行公司首次發行,因此普通投資者只能根據證監會審核通

過的發行公告等其他信息來判斷發行公司的實際情況,可由丁證監會精

力有限且各發行公司千方百計地”尋租行為”,由為顯著的是2004年的”

王小石事件”。由於新股發行時廣人投資者對發行公司缺乏研究,同時

也由於長期以來新股敗的心理因素的影響,發行公司虛報財務報表,

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再加上發改委的小負責作為,發行市場成為許

多公司圈錢的市場,致使人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

三、國內外.. IPO定價比較

不同發售機制的區別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是在定價前是已獲取並

充分利用投資者對新股的需求信息;二是在出現超額認購時,承銷商是

否擁有分配股份的靈活性。根據這兩個標準,各國的新股發售機制基本

上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累計汀單詢價機制、固定價格機制(公開發售機制)、投標或拍賣機制、混合發售機制。

累計訂單詢價機制模式可以克服固定價格機制和拍賣機制固有的

缺陷,有效地實現價格發現,提高IPOs市場的定價效率。通過比較分析

發現,在歐洲和美洲,絕大多數國家(地區)以累計訂單詢價機制作為首要

發售機制,而在亞太、非洲和中東地區,以固定價格機制為首要發售機制

的國家(地區)則占據絕對優勢。

四、完善我國IPO定價制度的建議..

1、擴大詢價範圍,選擇熟悉公司業務的公司參

管理層將不會過於拘泥於限定詢價機構範圍,而有可能充分考慮擬

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例如主營業務類型、融資項目特點等),從對本次

申購新股感興趣的機構當中,選擇熟悉公j務、定價、議價能力強,且

既往詢價無不良紀錄的機構參與新股發行詢價。在述基礎上,再適當

地擴大詢價機構的類型和範圍,以充分反映市場各方的定價意見,實現

定價博弈的充分和合理。

2、對中小板兩步詢價合並,主板強化兩步詢價

從擴大中小板市場容量,簡化其上l程序的角度出發,對擬於中小

板蔔r的小市值公司合並其兩步洵價過程。同時,加快其退市制度的建

設和完善,以促使市場高效地完成優質股票的選擇和合理定價的功能。

對於擬於主板市場上市的大市值公司而言,當前仍將強化兩步詢價制

度,並促使初步詢價時機構投資者承擔相應的報價責任。..

3、適當縮小首次公開發行的集合競價中報價格限制範圍

日前實行的發行價的50%.900%的範圍不能真正起到限價的作用。

我認為應設置在發行價的.. 50%.300%為宜。對於新股首日上市,縮小集

合競價申報價格範圍有以下兩大好處:壹是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減

少中小投資者盲目申購新股:_是有利j抑制.. ‘級市場過分的投機。設

置這種限制,使級市場的資金看到獲利機會的減少、風險增大而自動

退市,從而也可以增加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

4、完善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

目前我國對證券發行中虛假陳述行為的發行人,豐要采用行政處罰,

以罰款形式為主,但其罰款數額與其非法所得相比實在太少,應加大處

罰力度。同時,我國有關證券發行中信息披露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

規章,壹方面相互重疊,重復;另方面對與應當規定的沒規定,對連帶

責任的承擔問題,如何承擔,如何認定等應更清晰地規定。

5、規範我國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我國股票市場的根本。上市公司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我

國IPO定價制度和風險。要提高我國市公司的質量。上市公司應努

力提高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和現金分配能力。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

式和方法。

6、改善對我圉IPO定價制度的監管

從中國IPO定價制度的實際結果來看,其監管應豐要從以下幾個方

面進行進壹步的完善。

第壹,明確監管職責。監管的j的豐要是保證市場的公開、公平和

公正,應該是政府看門人角色的體現,而不應該是其經濟利益的代表。

監管部門不對市場行情負責,也小應該站在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的角度行事。

第二,找準監管的重點。其監管的點應該是信息的披露不實以此

損害投資者的行為。

第三,處理好監管與市場的關系,把市場還給市場。凡是必須由市

場去做的事情應當積極創造條件讓市場盡快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