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哈特奧利弗西蒙阿爾西哈特,2016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他關註契約理論、企業理論、公司金融和法律經濟學的研究領域,是契約理論、現代制造商理論和公司金融理論的創始人?壹個。專著《企業、契約與金融結構》是他的代表作,在該書中他進壹步發展了產權理論,提出了“不完全契約”理論。
3.2016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霍爾姆斯特羅姆和霍爾姆斯特羅姆,現任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保羅·薩繆爾森。他是著名的微觀經濟學家。他最著名的研究領域是契約和激勵理論,尤其是將相關理論應用於金融危機期間公司、公司治理和流動性的研究。
4.2015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安格斯·迪頓(angus deaton)和安格斯·迪頓(angus deaton)因對消費、貧困和福利的研究獲得2015諾貝爾經濟學獎。他的主要觀點是貧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無能。
5.Jean-JeanTirole教授,2014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1953年8月9日出生於法國,獲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博士學位。現為法國圖盧茲大學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主任,同時也是巴黎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的兼職教授,並在哈佛大學和斯坦福大學擔任過客座教授。1984起,任《計量經濟學》雜誌副主編。他因在分析“市場力量和監管”方面的成就而被授予諾貝爾獎。
6.2013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尤金·法瑪、拉爾斯·彼得·漢森和羅伯特·席勒因在資產價格實證分析方面的卓越成就而獲此殊榮。
7.2012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爾文·羅斯、羅伊德·沙普利、阿爾文·羅斯、羅伊德·沙普利因其在穩定配置理論和市場設計實踐方面的貢獻而獲獎。
8.2011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金特和西姆斯,因其對宏觀經濟學中因果關系的實證研究,分享了2011諾貝爾經濟學獎。
9.2010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戴蒙德、莫滕森和皮薩裏德斯被瑞典銀行授予2010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表彰他們“對具有搜索摩擦的市場的分析”。
10和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和美國學者、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共同獲得200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表彰其在分析國際貿易格局和經濟活動區域方面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