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五月初,收到交通銀行短信,通知持有理財卡(銀卡)的客戶,從本月23日起,賬戶每日存款不足5萬元的,每月收取10元的管理費。我是交通銀行銀卡的客戶,但是這張卡是和股票賬戶三連的,所以不能保證賬戶裏每天的存款達到5萬元。於是,我按照交通銀行的要求,到開戶行交通銀行北京海澱支行去換卡。換卡前,我和銀行的客戶經理、大堂經理說清楚了,希望消磁後退卡,否則掛失後支付手續費和成本。因為法律保護持卡人的處分權。
銀行的大堂經理和客戶經理回復了我的要求,說讓櫃臺銷毀磁條就可以了,不需要先掛失再專程過來。為了慎重起見,在櫃臺辦理業務前,我和銀行大堂經理專門向業務員說明了情況,業務員也回復說可以。後來在將近十分鐘的過程中,她壹直沒有說不,而是在所有手續完成後,用剪刀把卡剪了下來,跟我說:“對不起,我們要回收這張卡。”我說:“其他線路可以消磁或者切掉邊角再還給客戶。為什麽不能?”她說:“這是交行的規定。”我說:“剛開始消磁後不是說可以嗎,辦理過程中也沒有告訴我不可以。我該怎麽辦,說不?”她說:“剛才我錯了。”我說:“嗯,妳又沒說不能掛失,不能按規定交手續費。”她說:“我現在做不了,因為我已經做完了。”我說:“我事先跟妳說得很清楚了。為什麽不提前說?”她說:“我告訴過妳,我剛才錯了。”
下班時間到了,為了不影響銀行的正常工作秩序,我必須回家。我不明白。銀行是最誠實的地方。妳為什麽欺騙顧客?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或者出軌的作風怎麽能讓妳放心?交通銀行作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份制銀行之壹,平時是如何對員工進行教育和管理的?這是欺騙顧客的唯壹方法嗎?雖然沒什麽大不了的,但是被忽悠被騙的感覺讓我對交行徹底失去了信心。不知道有誰願意接受這樣的“霸王服務”或者“騙人服務”。是不是交通銀行習慣了這種“小事”,習以為常了?要知道銀行是最誠信的,銀行櫃臺人員也有食言的,所以銀行還是要多加小心。畢竟現在銀行多了,老百姓可以去其他銀行辦理相關業務。
鄭州光大:未收到“在當事人默許或口頭認可下”收到並激活的卡,“郵路”有問題
165438+10月16,根據知情人提供的材料,記者來到鄭州光大銀行了解情況。該行信用卡中心的程曉經理說:“幾個當事人都承認,他們確實在收到卡之前接到了客戶經理的電話.....肯定是在當事人默許或口頭認可的情況下完成的(指接收並激活銀行卡),再說都是辦理零信用額度的卡,激活也沒什麽意義。”
鄭州光大銀行榮華支行閆經理稱,當時為幾方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名叫王(化名,下同),是他們支行的工作人員。
對於客戶經理是如何拿到客戶的銀行卡驗證碼的,程曉表示,王(化名)當時確實給打了電話,但肯定是在客戶默許下做的。這個誤會是因為“郵路”(郵局郵寄的過程)出了問題。
據說,王在8月底給她發了壹條懇求的短信,“請回短信給客服。現在,如果我今天不回復這個投訴,我的工作就沒了。現在找工作不容易。求求妳,求求妳”。
當被問及既然沒有過錯,為什麽王會給顧客發這樣的懇求短信時,程曉經理表示,顧客的每壹個投訴都應該為顧客解決。王發信息要求客戶撤回投訴。“如果有故障,我們的通訊設施沒有記錄。當時雙方(指王和)說了些什麽?王說壹套,當事人說壹套。現在我們沒有辦法驗證。”
榮華支行閆經理告訴記者,此事已與幾方“溝通”,幾方“均認可此事”,並於9月註銷了卡。
光大客服:卡是北京總部發給客戶的,工作人員無法幫客戶拿到激活的銀行卡。
17,記者致電光大銀行客服熱線,1030的客服代表告訴記者,陽光存貸記卡是該行的壹項特色業務,即信用卡,也可以作為儲蓄卡使用。據介紹,辦理存貸款卡有兩種方式:壹是客戶直接到銀行櫃臺提交相關資料,客戶可以選擇屆時取卡,經銀行審核相關資料後再確定卡的信用額度,也可以選擇將資料交給銀行,由銀行審核確定信用額度後,由北京總部為其郵寄銀行卡。二是客戶通過銀行工作人員上門,然後工作人員將客戶資料提交給銀行審核並確定信用額度,再由北京總部為客戶郵寄銀行卡。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除非客戶親自去櫃臺確認當時取了卡,否則銀行卡是北京總部發的,不是受理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發的。銀行卡的激活也應該是客戶自己通過客戶填寫的電話撥打客服電話激活。當記者詢問光大銀行工作人員是否可以口頭授權為自己激活銀行卡時,1030號工作人員明確回答,“我們的工作人員不能為您激活銀行卡。為了自己賬戶的安全,必須自己激活銀行卡。”
是客戶“無中生有”,還是銀行“有所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