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老師首先從新三板的歷史沿革入手,深入淺出地闡述了新三板的新性質——不再限制高新技術企業、高新園區和股東持股性質。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仍應符合以下條件:壹是依法設立並已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轉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2.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是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範;四、明確股權、股票發行和轉讓的合法合規性;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重點跟大家分享壹下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其次,馮律師給大家分享壹下掛牌新三板的基本流程。從主辦券商、律師、會計師、評估師與企業簽訂協議進廠開始,經過盡職調查、企業改制設立股份公司、準備申請文件、券商核心上報股轉系統、股轉系統審核反饋、主辦券商組織企業掛牌、中介機構回復或專項核實反饋、股轉系統出具是否掛牌意見,根據企業改制的具體情況,大約需要6-9個月的時間完成。
最後,馮老師用四個案例和大家分享了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的資本運作,比如容易獲得銀行貸款,企業股權和債券融資能力強,效率高,財富效應和並購,引入做市商業務激活市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