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資料顯示,秦某洲與原配妻子樓女士於1984登記結婚。結婚後,兩人壹起創業,2003年共同成立了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而秦某洲卻對自己過去的友情毫不在意。他與前妻離婚前有過外遇,在湖南與秦女士登記結婚,並在美國生下壹女。這種不把婚姻當回事的態度,導致秦某洲被兩個老婆起訴,他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對於他的第二任妻子秦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有配偶的人發生了戀愛關系,甚至組建家庭登記結婚。這對她來說是壹個嚴重的精神創傷。她被感情欺騙,於是也向人民法院起訴秦某洲,要求對她進行經濟賠償。
重婚罪下的婚姻將不受法律保護。沒有法律保障的婚姻,生活中沒有真正的幸福。對於秦女士來說,這無疑是壹個人生難以彌合的傷口。諾安基金原董事長秦某洲在未與前妻離婚的情況下離婚,擅自與他人組建家庭。這種行為不僅欺騙了當事人和受害人的感情,更是壹種以社會和家長為恥的行為,應該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譴責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