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證明書就是由公司出具給股東的,該有公司章的證明這個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東的壹份權利證書.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壹定責任的權力。簡單的說,股權證就是由公司出具給股東的,該有公司章的證明這個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東的壹份權利證書、這份證書上有出資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擁有公司的股份數量.出資時間,公司的名稱等、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壹)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