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持股33.3%以上的股東有壹票否決權。
原則上創始人或其他可以緊密聯系的合夥人要保持67%以上的股份,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另外,要通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得更多的資源,壹是吸引人才,二是吸引投資。因此,投資者需要預留壹定的股份。
股權分配過程中應註意的事項
1.股權分配規則盡快落地;
2.建立合理的股權分配機制;
3.合夥人股權持有情況;
4.股東權益對公司發展是有約束的;
5.合理設計創始股東或合夥人的薪酬安排。
大股東是指股份占比較大的股東,也就是說相對於其他股東,這個股東的股份最大。控股股東必須是大股東,但大股東不壹定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股份份額大到足以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和重大事項決策的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為絕對控股(占50%以上)和相對控股(低於50%,但超過30%)。
中方大股東mbth SubstantialShareholder是公司的基本股東,是指2000年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的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東會對公司合並、分立或者解散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制止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