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原因退市的股票,如果希望重新上市,可以在退市後至少60個交易日重新上市。
1.因業績連續四年虧損的退市股票;
2.股票主動退市。
退市後,股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恢復上市:
1.各方面均符合a股重新上市的主要條件,如: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總股本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2.退市公司已徹底糾正重大違法行為。
3.退市公司已更換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相關責任人員。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達不到交易所財務等其他上市標準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許可。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續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許可證,壹般是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
但是,退市的時候,壹定要有壹個退市標準。上市公司退市采取單壹標準:連續虧損三年後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的轉變。公司還存在,還能運營。期貨機構退市從存在到消亡,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臺的重要原因。
采用多重標準比較合適。期貨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且整改不合格的,將被摘牌:
1,年檢不合格;
2、開業時未達到監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3.“四個統壹”落實不嚴格,情況嚴重;
4、承包、租賃、合資、聯營;
5.客戶無法正常存取資金;
6.有透支行為,有倉庫。
7、如果期貨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應立即退出市場:
8.挪用客戶存款;
9.設置非法網點;
10,倉透量巨大;
11.壹年內提醒機構高管談話三次,警告兩次或者在約定期限內拒絕談話兩次;
12、期貨機構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
13,期貨公司被證監會撤銷。
滬深兩市被終止上市的公司有12家,分別為PT水仙、PT中昊、PT廣東金曼、PT金田、ST中橋、PT南洋、ST九州、ST海洋、ST銀山、ST鴻業、ST生態、ST安龔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