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同的定義
可動用金額是賬戶裏可以用來繼續買股票的金額;理想金額是最後壹個交易日或之前的可用金額,表示可用於提款的金額。
第二,條件不同
可用金額不壹定可以用來申請提款,但是所有可取的金額都可以用來申請提款。
第三,關系不同
可用金額是當天可以買入股票的資金(是可取金額+買賣股票余額);可取金額是當天可以轉入銀行支取的資金(是前壹交易日的可用金額)。
可用資金和合意資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其中,“可用資金”代表投資者可用於購買股票的資金量,隨著投資者的交易和轉賬實時變化。“合意資金”代表投資者可以用來轉賬到銀行卡的資金量。它是股票或場內資金賣出後的結算資金,也隨著投資者的交易或轉賬實時變化。
壹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依法發行和交割。所謂依法發行和交割,是指證券的發行完全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並具有法律依據,證券已經通過發行程序交付給購買人。
允許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和其他證券依法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交易,但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等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限制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是可能的。
股票交易的清算和交割:
1.股票買賣的數量和金額分別抵消,然後通過證券交易所交付凈差額股票或價格的程序。清算的意義在於同時通過證券交易所降低了股份的實際交割價格,節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第二,如果在證券交易所沒有清算,那麽每家證券公司都必須將股票和價格逐壹交付給對方,相當繁瑣,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交割是投資者買賣股票後,付清價款,轉讓股票的活動。
三、投資者在購買股票成交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價款並領取股票。同樣,賣出股份後,妳要在規定時間內交割股份,收到價款。這是炒股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必須履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