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控股股東就股權收購簽署意向書 算是利好嗎?
這個問題需要區別對待,有些情況下,是利好,有些情況下,是利空。 首先,得搞清楚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關系,比如主營業務是不是壹致,是不是形成資源互補等等,如果控股股東被由收購的相關資產本身是經營業績良好,後市前景樂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倡導等等,那麽,該資產註入上市公司之後,會對上市公司的業績帶來良性循環,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利好,這也叫做強強聯合。比如,壹家有色金屬上市公司,收購其控股股東的某壹處礦場,壹家煤炭開采上市公司收購其控股股東的某處煤田,那麽,上市公司的礦藏資源將會更加豐富,可開采的年限就會更長,其價值也會越高,就會對該上市公司形成利好,當然,對於其控股股東也是有好處的啊,不然,他怎麽會願意將資產註入上市公司呢?因為,本身來講,上市公司是其控股,也就是在為他賺錢,再則,由於上市公司成規模的、高技術的等等相關條件,對於整合資源與節約開發成本等等都是相互促進的,因此,控股股東樂意,上市公司也求之不得,這也會給其他投資者帶來信心,受到更多主力與市場的廣泛關註,就形成利好了。 而與之相反情況呢,就會形成利空。比如,上市公司與其控股股東搞暗箱操作,將控股股東的劣質資產註入上市公司,然後又通過增發股票的形式低價定向增發股票給控股股東等,這就不好了,這實際上就是把自己家裏的破銅爛鐵也當真金白銀拿到股市上來賣,就損害了其他投資人的利益了,因為,妳控股股東那些不值錢的,或者已經過時、落後了的,或者受到國家相關行業限制的垃圾資產,也換成上市公司的股票,然後,再通過“減持”將股票倒給市場,實際上就是讓股民為其買單,而控股股東則將那些垃圾得以處理,這對於該股股價的走勢,自然是利空了。 因此,如何辨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的股權置換與資產重組屬於利空還是利好,需要擦亮眼球,認真分析,煉就壹雙火眼金睛,才能確定,而不是簡單地認為只要上市公司進行某些資產重組或者有新的投資意向,就壹定認為是利好,或者就是利空了。 所以,在股票市場中,需要對很多事情進行分析,加以區別對待,才可以使投資成其為“投資”,而不是賭博! 對於馳宏鋅鍺與雲冶之間的收購意向書來說,應當會形成利好,因為兩公司在有色金屬方面屬於同類行業,同業之間很多資源可以***享,壹些開采技術可以互補,兩者聯合後,會產生更大的規模效應,也更有利於市場競爭,對於壹些得復建設會進行相關的整合等等,壹旦協議得到落實,那麽,對於馳宏鋅鍺來說,無疑是如虎添翼,擴大了空間,是實質性利好。 加之現在炒股主要是炒預期和朦朧題材,因此,這份意向書,在明年的牛市行情中,會形成壹定的利好! 當然,至於未來的股價,更主要的還是看公司的業績,炒作只是壹個階段性的變化,總體來說,只有真正實現了資源整合,才會對公司股價形成更高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