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公司上市的基本條件是什麽呢?
壹、公司的主要資質
從公司的組織形式看,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基本條件。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要上市,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有限責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本身就不能上市。同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期限有嚴格要求,公司必須持續經營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改制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連續計算。
第二,公司的獨立性
公司的獨立性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被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包括:公司要有自己的資產,資產要與公司的生產經營相適應。公司人員獨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在控股股東公司任職;壹個公司應該有自己的員工。公司財務獨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財務體系,能夠獨立進行財務決策,有自己獨立的銀行賬戶,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賬戶。
第三,公司的規範化運作
上市公司依法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機構,制定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規範運作。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公司本身在上市前最近36個月沒有受到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的行政處罰,也沒有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偵查,更沒有未經法定機關批準發行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