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中源”;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ST是連續三年虧損有退市風險而被特別處理的股票。“PT”的英語Particular Transfer(意為“特別轉讓”)的縮寫。這是旨在為暫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別轉讓服務”。對於進行這種“特別轉讓”的股票,滬深交易所在其簡稱前冠以“PT”,稱之為“PT股”。根據《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等情況,其股票將暫停上市。滬深交易所從1999年7月9日起,對這類暫停上市的股票實施“特別轉讓服務”。第壹批這類股票有“PT雙鹿”,“PT農商社”,“PT蘇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別轉讓與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點區別:
(1)交易時間不同。特別轉讓僅限於每周五的開市時間內進行,而非逐日持續交易。
(2)漲跌幅限制不同。特別轉讓股票申報價不得超過上壹次轉讓價格的上下5%,與ST股票的日漲跌幅相同。
(3)撮合方式不同。特別轉讓是交易所於收市後壹次性對該股票當天所有有效申報按集合競價方式進行撮合,產生唯壹的成交價格,所有符合成交條件的委托盤均按此價格成交。
(4)交易性質不同。特別轉讓股票不是上市交易,因此,這類股票不計入指數計算,成交數不計入市場統計,其轉讓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顯示,只由指定報刊專欄在次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