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壹般會設立新的賬戶,通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戶裏,如果另壹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賬戶存在,很難查到對方賬戶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壹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
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於轉移的人來說風險也是很高的。
3、轉移房產。壹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戶到別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並不是很高明,因為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壹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
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制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說來就是將自己所占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於別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說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避免離婚前轉移財產行為如下:
1、對於轉移存款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以及平時收集對方使用網上銀行或銀行卡那裏的銀行賬號信息,特別關註有關大筆資金的變動。
2、對於私贈財產的,因具有壹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難舉證。壹般都會贈給身邊親近,至少信得過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時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財產情況。
3、對於轉移房產的,應對策略如下: 如果出現壹方的行為異常導致另壹方懷疑另有房產,另壹方應註意查找壹方的票證或存款往來記錄,或者直接到房地產公司夫妻委托繳費名義進行求證,或到房管部門查詢,或者利用商務調查等進行取證。
4、對於轉移公司股權的,這個是最難防的,除非雙方都在公司壹起工作,並有較高的職位,如果只有壹方的話就很難有所發現,退壹步講,就算發現了,也不容易收集證據,因此,面對對方轉移公司股權的,可以聘請壹個專業的律師來幫調查對方公司的經營情況,避免出現更大的損失。
5、是先小人,後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結婚前簽訂婚前協議(把婚前和婚後的財產約定清楚),婚後,也可以簽訂有關協議,就協議內容可以委托律師起草,並經公證。雖說還是不能完全百分之壹百的避免轉移財產的出現,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
綜上所述:需要明確的是,離婚前轉移財產屬於違法行為,顯然是侵害了另壹方的利益。在司法實踐中,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當對夫妻***同財產進行認定並公平平等的分割,壹般應當先進行財產清算,根據財產清算的結果來進行確定。涉及到離婚前轉移財產行為的,壹般可以處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