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斷機制是壹種市場保護機制,即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壹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壹段時間,類似於電力設備中的保險絲熔斷,因此被稱為熔斷機制。以美國標普500為例,當指數跌幅達到7%時,交易暫停15分鐘,指數跌幅達到13%時,交易再次暫停15分鐘。當指數跌幅達到20%時,紐交所將在當天關閉交易。
股票熔斷的條件1、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鐘內,合約申報價格不得超過熔斷價格,繼續撮合成交。十分鐘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2、當出現熔斷價格的申報時,進入檢查期。檢查期為壹分鐘,在檢查期內不允許申報價格超過熔斷價格,對超過熔斷價格的申報給出提示。
3、如果熔斷檢查期未完成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熔斷檢查期自動結束,當再次進入可交易狀態時,重新開始計算熔斷檢查期。
4、熔斷機制啟動後不到10分鐘,市場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重新開始交易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5、每日收市前30分鐘內,不啟動熔斷機制,但如果有已經啟動的熔斷期,則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6、每個交易日只啟動壹次熔斷機制,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備註:當某期貨合約以熔斷價格或漲跌停板價格申報時,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
為什麽我國要實施熔斷機制?其實我國的期貨市場在滬深300期貨推出之前中金所在仿真交易階段測試了熔斷機制,但期指開市前就沒有觸發過熔斷,同時還有漲跌停的限制,因此股指期貨上市時就沒有推出。但人算不如天算,以前從未出現過的千股跌停今年頻繁出現,甚至股指期貨都出現過連續跌停的情況。此時,推出熔斷機制可以說是迫在眉睫。恰好8.24日,美國股指期貨出現熔斷。於是乎,在眾多股民的呼聲中,證監會於9.6日宣布將研究制定實施指數熔斷機制,並發放征求稿。
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熔斷機制
國外實行熔斷制度皆因為沒有漲跌停制度,而我國在10%漲跌幅的限制下仍然推出了指數熔斷機制,可謂極具特色。
當滬深300指數日內達到漲跌幅達到壹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後,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
具體細則為,當滬深300指數漲跌幅達到5%時,暫停交易15分鐘,14.45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將暫停交易至收盤。漲跌都熔斷,且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壹次。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壹筆交易前壹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壹筆交易)。
特殊時段的安排:壹是集合競價階段不熔斷;如果集合競價期間指數觸發5%的閾值,將於9:30開始熔斷,熔斷時長15分鐘;觸發7%的閾值,將於9:30開始熔斷,暫停交易至收市。二是上午熔斷時長不足的,下午繼續熔斷。三是股指期貨交割日(每個月第三個周五)僅在上午實施熔斷,無論是觸及5%還是7%引發的暫停交易,下午均恢復交易,這個每個月總有那麽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