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拆上市多為母公司利好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融資渠道。這是最直接、最明顯的好處。 (2) 提高性能。分拆資產成功上市後,將在母公司財務報表中形成超額投資收益,整體財務結構將更加優化,從而提高市場認可度。 (3)精簡母公司業務,提高母公司經營效率。 以上是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有利的壹些因素。事實上,分拆上市對子公司也有很多好處。最重要的壹點是,股權激勵的作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助於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
分拆上市的條件;1、原分拆上市的上市公司應當在A股上市滿三年。 2、公司需要在上市最近三年持續盈利,公司凈利潤不低於6億元。 3、最近壹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利潤表中,分立子公司未超過利潤總額的50%;凈資產不超過30%。 4、本次分立上市子公司的資金、資產不得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占用或發生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5、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發行股份和募集資金投資的業務和資產,以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收購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主營業務和資產。分拆子公司的資產。子公司主要從事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不得將子公司分拆上市。 六、擬分立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分立上市前子公司總股本的10%。 七、上市公司應充分披露說明:本次分拆有利於上市公司突出主營業務,增強獨立性;上市公司與擬分拆子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資產、財務、機構相互獨立,不存在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交叉聘用;被分立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獨立性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