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向全體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持股憑證,以獲取股息和紅利。
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個上市公司都發行股票。
同壹類別的每壹只股票都代表著公司的平等所有權。每個股東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取決於每個股東持有的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組成部分,可以轉讓和交易。它是資本市場上主要的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根據利潤,財產分配可分為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經營管理、利潤和財產分配中享有共同權利的股份,代表在滿足全部償還債權的要求和優先股東的收益和請求權要求後,對公司的利潤和剩余財產的請求權。它構成了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壹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重要的股票。目前滬深交易所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持有人按其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參與決策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有權提議、表決和投票,或委托他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獲得紅利。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分配政策決定的。普通股股東必須從優先股股東處獲得固定股息,才能享有股息分配權。
(3)股票期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大和發行更多的普通股,現有的普通股股東有權根據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場價的壹定價格購買壹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以維持其原有的企業所有權比例。
(4)剩余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清算時,清償債務後如有公司資產剩余,剩余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分配。
優先股
它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優先於普通股的分享利潤和分配剩余財產的權利。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A.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的股東優先於持有普通股的股東,享有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但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看公司盈利情況,利潤多,利潤少,沒有盈虧之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b .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財產時,優先股先於普通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