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協議1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合同。甲乙雙方可根據以下條款履行職責,履行本協議:
1.持股時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二。股份金額:乙方出資人民幣元整,含股份。
三。出資資產計算:人民幣元為總資產(合同簽訂當日計算),共計65,438+0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持股,乙方持股。
第四,分紅:
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大會。
(2)分紅按每月凈利潤的多少進行分配。
5.退股和中途退股。
壹、合約為1/3;將按照當前股本的1/3返還,分配的紅利也按照1/3計算。
b、合同到三分之二;按照當時股份金額的2/3退還,分配的紅利也按照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將提取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凈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的計算標準,然後按股數返還。
6.凈利潤:月利潤(總業績)是扣除所有費用、管理費用和折舊攤銷費用(以3年為計算標準,用於裝修和硬件設備更新)後的當月凈利潤。
七。其他:
①在與甲方的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地區的任何人進行任何盈利性投資。
(2)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約的,合同期滿後壹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發美容院。
(3)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但乙方有權決定。如果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4)消費前的卡金,不計入每月業績賬戶,由公司保管,以維護客戶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督,每月會計簽字後分紅。
八。上述合同如有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後進行修正。
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
員工持股協議第二章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認購、持有和行使股票期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甲方及公司的基本情況
甲方是廣東天府電氣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是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人。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為了激勵和留住人才,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下,無償接收甲方通過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的天府電氣股份萬股。
第二條股權的行使期限
行權期分為四年。自乙方入職之日起,第壹年行權金額為25%,第二年為25%,第三年為25%,第四年為25%。
第三條乙方喪失行使部分股份的資格。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將失去未行權股份的資格:
1.乙方自願終止與公司的勞動協議;
2.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執行職務時有違反《公司法》的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4.未達到規定考核指標的,考核指標由雙方共同討論並簽字。
第四條行權價格
在乙方為甲方工作滿壹年的情況下,乙方將免費獲得股份。
第五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壹年後,甲乙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成為中山天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股份的股東權利,並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對乙方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並成為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符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股權時,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即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和任何外部人員。
2.如果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不願意購買,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股權,甲方不得幹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自收到乙方股權轉讓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行權期間,如發生本協議第三條情形,乙方已取得部分股份,甲方將按解除勞動關系當日的市場價格收回,乙方無權主張未行權的股份;
5.在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股權用於抵押、質押、擔保、交換或償還債務。
第七條雇傭關系聲明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廣東天府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對乙方的聘用期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協議的相關約定執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規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山天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員工持股協議第3A條(姓名),性別:,身份證:,現住址:。
b(姓名),性別:,身份證:,現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合同。甲乙雙方可根據以下條款履行職責,履行本協議:
1.參加時間:從(年)到(年),共年。
二、分紅:
(1)每半年為分紅時間。
(2)按照每月凈利潤總額,按雙方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3)虧損的,不分紅。
3.凈利潤:月利潤(總業績)是扣除所有費用、管理費用和折舊攤銷費用(以3年為計算標準,用於更新硬件設備)後的當月凈利潤。
第四,其他:
(1)乙方與甲方合同期內,乙方每開發壹個有效網點(平均3天可進貨),甲方給予乙方50元獎金。甲方給予乙方享受科技股份公司凈利潤5分的分紅機制。
(2)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3)甲方必須保證每月簽到20個有效網點。如果沒有完成,就延期到第二個月,以此類推。三個月內未完成指定網點的,只參與業績抽獎,不享受利潤分成。
5.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月日
員工持股協議第四條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號碼: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號碼:
為打造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效率提升,增加員工收入,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在公司入股。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持股方式
1.乙方作為自然人出資購買股份並直接持有。他通常在合作商店工作,但不參與合作項目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第二條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占甲方公司股份總額的65,438+000%),分股,每股為人民幣。
第三條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股份認購:乙方自身出資人民幣元,占甲方公司股份總數的%。乙方出資的這部分股份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協議的規定,按實際持股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
乙方購買股份時,應將相應的股份購買金額壹次性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賬戶名稱:。
3.股份購買時間:股份購買金額從(生效日期)開始計算。
4.工資:除乙方在目標公司擁有%的股權外,甲方通常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作為勞動報酬。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份比例(占甲方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收益。
2.甲、乙雙方以各自實際擁有的股份(出資額)為限共同出資。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的股份為雙方共同財產,由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
4.甲、乙雙方共有的公司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各自的股份(出資)比例獲得相應的財產。
第五條利潤分配的時間和方式
1.凈利潤:指公司按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留存利潤,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稅後利潤或凈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稅金、成本(材料、人工和制造成本)、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費用後,即為當月凈利潤。
2.分紅日:每年年底前。
第六條出資購買股份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年內,乙方不得抽回其資本。如乙方正常辭職並申請退股,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回購乙方持有的股份,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為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因乙方主動辭職、辭退或因故辭退等勞動合同終止而解除勞動關系的,甲方依據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按乙方原出資比例回購乙方出資的股份,但不得申請當年分紅或上壹年度分紅進行提取。
2.因乙方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從其股份中扣除賠償並起訴乙方..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做出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回購乙方出資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壹次性賠償乙方自購買日至退股日的利息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現行法律適用於本協議的履行。
2.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協議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利,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根據《公司法》行使以下權利:
(1)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按照出資比例分割紅利;
(三)公司清算時,剩余財產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4)公司增資時,投資人可先認購;內部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購買權;
2.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如拒絕提供公司的經營決策和股權回報、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和調查,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內及退出或辭職後的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4.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督,每月會計核算後,甲方每月召開壹次股東大會,公布上月經營業績,雙方簽字。
5.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會計將遵守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不會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將向乙方披露會計結果..
6.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發生的所有債務和利潤與乙方無關..
7.乙方接受甲方轉來的股權分紅的銀行賬號、開戶行、戶名..
8.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以下簡稱聯系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壹方為履行本協議而按該地址向另壹方發送或交付的信件、通知及其他文件,壹經發出,即被視為已為另壹方所知(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壹方)。
9.在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火災、風暴、洪水、地震等)。)和政府行為,雙方均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任何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時間應延長,延長的時間應等於因不可抗力而延誤的時間。
第十條上述合同如有變更,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壹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簽字):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月日月日。
員工持股協議第五條員工持股協議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號碼:
地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位置:
聯系電話號碼:
為打造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效率提升,增加員工收入,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公司名下店鋪。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持股方式
1.乙方以自然人身份投資位於甲方名下的店鋪,正常在合作店鋪工作,但不參與合作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批準,甲方名下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元,分為股份,每份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股份認購:乙方共出資人民幣元,占甲方名下商鋪股份總數的%。乙方出資的這部分股份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按實際持股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
乙方購買股份時,應將相應的股份購買金額壹次性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賬戶名稱:。
3.股份購買時間:股份購買金額從(生效日期)開始計算。
4.工資待遇:除乙方擁有%股權外,不影響乙方每月薪酬。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的股份比例(占甲方店鋪股份總數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收益。
2.甲、乙雙方以各自實際擁有的股份(出資額)為限共同出資。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的股份及其孳息是雙方的共同財產,由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
4.甲、乙雙方共有的公司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各自的股份(出資)比例獲得相應的財產。
第五條利潤分配的時間和方式
1.凈利潤:指公司按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留存利潤,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稅後利潤或凈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稅金、成本(材料、人工和制造成本)、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費用後,即為當月凈利潤。公司公共部門如總經理部、財務部、辦公室、網絡部、培訓部等產生的工資和費用分攤到各個門店。店鋪具體分成標準見甲方財務報表。
2.分紅日:每年年底前。
第六條出資購買股份的退股
1.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年內正常辭職並申請退股,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回購其持有的股份,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為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因乙方主動辭職、辭退或因故辭退等勞動合同終止而解除勞動關系的,甲方依據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按乙方原出資比例回購乙方出資的股份,但不得申請當年分紅或上壹年度分紅進行提取。
2.因乙方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從其股份中扣除賠償並起訴乙方..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做出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回購乙方出資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壹次性賠償乙方自購買日至退股日的利息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約定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八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現行法律適用於本協議的履行。
2.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協議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確保乙方行使以下權利:
(1)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按照出資比例分割紅利;
(3)股份制商店清算時,剩余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
2.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如拒絕提供公司的經營決策和股權回報、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和調查,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內及退出或辭職後的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4.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督,每月會計核算後,甲方每月召開壹次股東大會,公布上月經營業績,雙方簽字。
5.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會計將遵守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不會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將向乙方披露會計結果..
6.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發生的所有債務和利潤與乙方無關..
7.乙方接受甲方轉來的股權分紅的銀行賬號、開戶行、戶名..
8.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以下簡稱聯系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壹方為履行本協議而按該地址向另壹方發送或交付的信件、通知及其他文件,壹經發出,即被視為已為另壹方所知(如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壹方)。
9.在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火災、風暴、洪水、地震等)。)和政府行為,雙方均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任何壹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時間應延長,延長的時間應等於因不可抗力而延誤的時間。
第十條上述合同如有變更,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壹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簽字):姓名(簽字):
年月日月日月日。
員工持股協議第六條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背面復印件)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協議。甲乙雙方可根據以下條款履行職責,履行本協議:
1.持股時間:自年月日起。
二。股份金額:乙方共出資人民幣(大寫),購買股本總額;所有款項必須在20xx年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股份只是按照現有股東共同持有的股份比例完成。後期如有股份變動,持股比例也將根據變動後所有原股東持股總數進行重新分配!
3.分紅:公司利潤在提取企業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後每年按比例分配,同時召開股東會!
四。股份轉讓:
1.如果乙方轉讓其股份,只有在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將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欲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動詞 (verb的縮寫)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資金入賬後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不及物動詞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協議的修改:上述協議如有修改,經雙方同意後進行修正。
八。本協議其他補充:乙方正式寫入新章程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新XX公司代表: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簽署日期:年月日
員工參股協議第七條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持股合同。甲乙雙方可根據以下條款履行職責,履行本協議:
1.持股時間:20xx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共計2年。
二。股份數額:乙方出資總額為人民幣5萬元,其中包括xx股。
3.出資資產計算:654.38+0萬元為總資產(含品牌、裝修、租金、廣告、設備等費用),共計65,438+0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持有95股,乙方持有5股。
第四,分紅:
①每季度末的最後壹天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大會。
(2)分紅按每月凈利潤的5%分配。
5.退股和中途退股。
A.持股期限為兩年。兩年後,公司將返還員工的股本,並決定是否再次接受員工持股。
B.如果員工離職或者兩年內店鋪關閉,公司將返還員工的股本,終止其股東身份!
6.凈利潤:月利潤(總業績)是扣除所有費用、管理費用和折舊攤銷費用(以2年為計算標準,用於裝修和硬件設備更新)後的當月凈利潤。
月度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督,月度核算後雙方簽字保管。
七。其他:
在與甲方的合同期內,乙方不得與同領域的任何人進行任何盈利性投資。
②合同期滿乙方未續約的,合同期滿後壹年內不得在當地投資經營同類型產品;
(3)上述合同如有修改,應經雙方同意後進行更正。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