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否帶有融資證券標識以及是否做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
在股票市場中,帶融股票是融資融券標的,而不帶融股票不是融資融券交易。
壹般來說,帶融的股票可以通過融資融券交易做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而不帶融的股票是不可以的。
帶融和不帶融股票怎麽看在交易軟件中,若是股票名稱旁邊有個“R”或“融”字標識,那麽代表該股票是交易所融資融券標的。壹般來說,股票名稱旁邊若是沒有個“R”或“融”字標識,就代表該股票屬於不帶融股票。
具體來講,融資融券業務指投資者向相關證券公司提供相關擔保物,從而借入資金買入證券,進行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同時也進行融券交易的行為。通俗壹點說,融資就是指股票投資者向相關證券股市以及證券商抵押自己的資產,從證券公司進行借款,從而買進更多的股票。
這樣做,壹方面有利於投資者能夠利用借來的資金賺取更多的錢,但是,另壹方面,若是買進的股票不漲反跌,則該投資者將會發生巨大的虧損。
股票主要分類
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壹特定價格優先購買壹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余資產分配權。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壹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優先股股東可以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公司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向優先股股票股東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註: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優先股對企業籌措資金的主要優點是:
(1)股息率固定,能使公司利用財政桿杠利益。在資本不變的條件下,公司需要從稅前收益中支付利息、優先股息和租賃費,是固定不變的。當稅前收益(扣除利息)增大時,每壹元利潤所負擔的固定利息和租賃費就會相對減少,這就給每壹股普通股帶來額外利潤,即財務杠桿利益。
(2)優先股是公司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對企業的資金周轉有利。
(3)優先股沒有投票權,使企業能夠避免優先股股東參與投票而分割企業的支配權。
(4)優先股轉換成普通股或債券,可以免稅。
優先股對企業籌措資金的主要缺點是:(1)優先股股息必須從稅後凈收益中支付,較之公司債券則增加了所得稅負擔;(2)優先股雖然沒有屆滿期,但公司章程中的壹系列規定,又實質上規定了屆滿日期,使公司每年都必須購進壹定百分比的優先股票。
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壹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余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壹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範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壹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1)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2)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壹部分後配股;
(3)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裏,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壹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