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電力轉債最終報收於225.04元,即使不進行股份轉讓,相比2006年2月100元/張的認購價格,認購人獲得了超過120%的無風險收益。
奇怪的是,有三家基金公司持有通電可轉債,卻立下了烏龍。
最終結果顯示,三家基金公司在最後壹個交易日沒有賣出或轉股,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被上市公司贖回,共造成基金資產損失2200萬元。
9月5日,證監會基金管理部就此事向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銀行正式發文,稱此事“反映出值得關註和深思的問題”。
自擺烏龍
“我們的工作已經足夠了。在13年7月至813年8月的壹個月時間裏,我們發布了8次關於'通電可轉債'贖回的公告,”上海電力(愛股吧,行情,資訊)(600021,SH)證券事務部人士表示,可轉債未賣出或未轉讓。
中銀國際可轉債研究員杜告訴記者,可轉債是壹種可攻可退的投資產品。“如果市場不好,投資者可以持有債券。雖然利率不高,但他們不會遭受債券面值的大幅下跌;如果市場行情好,公司股價上漲,投資者可以將其轉換成股票在二級市場獲取收益,在二級市場賣出債券。”
受益於市場的火爆,2006年6月65438+2月65438+2月上市的通電可轉債給投資者帶來了可觀的收益。
截至2007年8月14日,電力轉債收盤價為225.04元,相比16年2月100元/張的認購價格,認購人獲得了超過120%的無風險收益。
“更多的投資者會選擇轉股。”杜對說:根據公司的約定,上海電力公司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4.43元/股,而上海電力公司8月收盤價為10.12元/股。買賣之間,股票轉換收益也在120%以上。
如果錯過了這最後壹點,可轉債就會被上市公司贖回。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將以102.76元/張的價格贖回所有未轉股的通電可轉債。102元到225元之間,真的是很大的距離。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數據,截至2007年8月14日,已有972876942.64元“通電可轉債”轉股為公司a股,共計219611048股,占“通電可轉債”開始轉股前的公司股份。
上電電力公司可轉債贖回數量為271190,本金為27119000元,僅占發行總額10億元的2.71%。
遺憾的是,在這僅有2.71%的贖回份額中,三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赫然在列,其基金資產損失總額高達2200萬元。
管理關註
“電轉債”事件壹出,四位投資者驚嘆不已。
9月5日,證監會基金管理部向各基金公司和托管銀行發出《關於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未能按時操作電力可轉債事件的通知》。
通報指出,此次事件是近年來管理人員未勤勉盡責、不當履職的重大案件之壹,反映出相關投資管理人員責任意識和風險控制能力薄弱,專業素質和技能不合格。同時,事件發生時托管銀行部分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夠,未能滿足資金托管業務的要求。
壹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基金經理表示,可轉債作為專業性很強的投資標的,偶爾會發生投資機構或上市公司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但從以往的情況來看,多是因為投資者不夠專業,而這壹次,以專業著稱的基金公司犯下如此低級的錯誤,是意料之外的。
某大型基金公司副總經理兼投資總監告訴記者,基金公司的投資風控壹般要過三道關口。“相關行業的研究人員要時刻關註公司,隨時提醒基金經理相關動向。交易室工作人員應該提醒他們最近的交易情況,而基金經理應該隨時跟蹤他們的投資目標。”
此外,公司還有專門的風險控制人員對投資品種進行監控。
這次債務置換事件暴露了關聯公司內部控制名存實亡。
壹位接近管理層的人士表示,除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心問題,基金規模的快速擴張使得基金行業面臨人才瓶頸,這是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有些公司的科研人員要負責多個行業,體力和腦力都會透支。”他指出,在制度建設層面,部分基金公司的風控流程設計也不合理。
風險不僅僅出現在基金公司內部。
通電可轉債事件後,對托管銀行的定期監管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在通知中,證監會要求銀行“隨著托管業務的增加,加大系統投入,及時補充有知識、有責任心的業務人員。原則上每個會計師操作的基金不能超過4只。”
“雖然三家公司在電轉債操作上出現失誤,但我們在風險控制上並沒有出現系統性風險。”管理層強調,管理層迅速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妥善處理,未給基金持有人帶來實質性損失。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這壹事件的起因和細節將在未來的基金報表中披露。
基金公司買單
通電可轉債事件發生後,三家基金公司發生相關損失,不影響當日基金凈值的計算和申購贖回。
通報稱,三家基金公司已動用風險準備金彌補基金財產全部損失,積極整改潛在漏洞,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根據2006年8月14日發布的《關於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風險準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基金公司每月從基金管理費收入中提取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不低於基金管理費收入的5%。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基金資產凈值1%的,可以不提取。
風險準備金用於賠償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因基金公司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技術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損失。
但對於風險準備金足額繳納的說法,很多業內人士持懷疑態度。某基金公司督察長認為,從2006年提取的風險準備金不足以彌補這壹損失。“大部分補償是公司自有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