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成交原則有哪些_集合競價分三個時間段
工作日早上9點15分至9點25分,是股市裏面的集合競價時間段,在這個時間段內投資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心理價位委托掛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集合競價成交原則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合競價成交原則有哪些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意思是確保這個價格能夠達成最大的成交量;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意思是買這個或者賣這個的,任何壹方所出的價格跟這個壹樣的話,起碼有壹個要全部成交的;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壹方全部成交,意思是比這個價高的買入申請和比這個價低的賣出申請都要成交。
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壹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集合競價歷程中若產生壹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壹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分三個時間段
19:15-9:20,可以同時進行申報和撤銷;
29:20-9:25,可以申報但是不能撤銷;
39:25-9:30:接受申報但是拒絕做任何處理。
若是妳想參與集合競價,根據前壹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推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若是自己在集合競價委托的單子成交,那麽妳要熟知其成交原則,集合競價委托的單子會進入連續競價階段,若是合適也是會成交的。
集合競價是什麽意思
以我國競價交易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壹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壹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什麽是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壹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為什麽股票集合競價的時候股價波動會很大?
因為集合競價時股民可以在當天漲跌幅區間內任意報價,所以可能價格有千差萬別,但最後只按壹個價格成交,所以可能波動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