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指有權代表同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如截止1999年6月30日,滬市伊利股份(600887)國家持股3302.87萬股,即指國有股。
法人股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同上,滬市伊利股份(600887)境內法人持股3374.84萬股,即指法人股。
社會公眾股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我國投資者通過4000多萬股東賬戶在股票市場買賣的股票都是社會公眾股。我國公司法規定,單個自然人持股數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的5%。
我國國有股和法入股目前還不能上市交易。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要轉讓股權,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經證券主管部門批準,與合格的機構投資者簽訂轉讓協議壹次性完成大宗股權的轉移。
由於國家股和法人股占總股本的比重平均超過70%,在大多數情況下,要取得壹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收購方需要從原國家股東和法人股東手中協議受讓大宗股權。近年來。隨著兼並收購人殼、借殼等資產重組活動的展開,國有股利法人股的轉讓行為也逐漸增多。例如,1995年中國第壹汽車集團公司協議受讓“沈陽金杯”5億股國家股,使其控股比例達到51%,沈陽金杯由此改名為壹汽金杯,納入壹汽集團旗下。
除少量公司職工股、內部職工股及轉配股上市流通受壹定限制外.絕大部分的社會公眾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