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的原則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壹般要遵循壹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壹個人、每壹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壹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壹數值。 (2)獲得能力。 壹般用稅後凈預期年化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壹比率壹般不得低於某壹數值。 (3)基本結構。 壹般用壹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壹比率壹般不得低於某壹數值。 (4)償債能力。 壹般用壹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壹比率壹般不得低於某壹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壹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壹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