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機構大戶為了宰割散戶,常以龐大的資金收購某種股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的數量減少,然後放出謠言,引誘散戶跟進,使市場形成壹種利多氣氛,哄托市價,待股價達到相當高度時,再不聲不響地將股票悉數拋出,從中牟利。而由於機構大戶持有的股票數量較多,壹旦沽出,必定導致股價的急劇下跌,造成散戶的套牢。另壹種方式就是機構大戶先賣出大量股票,增加市面股票籌碼,同時放出利空消息,造成散戶的恐慌心理,跟著大戶拋售,形成跌勢,此時大戶再暗中吸納,高出促進,獲取利潤。
聯手。兩個以上的機構大戶在私下竄通,同時買賣同壹種股票,來制造股票的虛假供求關系,以影響股票價格的波動。
聯手通常有兩種方式:壹是聯手的大戶同時拿出大量的資金購入某種股票或同時拋出某種股票以使價格上漲或下跌;另壹種方式就是以拉鋸方式進行交易,即幾個大戶輪流向上拉擡價格或向下打壓價格。如大戶A先以10元價格買進,大戶B再以11元的價格買進,然後大戶A再以12元的價格買進,將價格輪流往上拉。
對敲。兩個機構大戶在同壹支股票上作反向操作,壹方賣,另壹方買,從而控制股價向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當股價到達其預定的目標時,再大量買進或拋出,以牟取暴利。
轉帳。壹個機構大戶同時在多個券商處設立帳戶,壹個帳戶賣,另壹個帳戶就買。通過互相對倒的方法進行虛假的股票交易,制造虛假的股市供求關系,從而提高股票價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價格以便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