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易流程
投資者投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應當首先向上海證券集中登記結算公司當地開戶機構申請開立證券賬戶。
然後選擇壹家證券公司的營業部作為代理買賣證券,開立資金賬戶,進行指定交易。
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開立後,可以選擇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壹種或多種委托方式進行交易。壹般證券營業部通常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櫃臺委托、自助終端委托、電話委托、網上交易等。
所有交易均由上交所計算機交易系統自動撮合,無需人工幹預。
交易時間
每個交易日:
9:15-下壹期:25集體競拍價(9:15~9:20可申報取消,9:20~9:25可申報不可取消)。
9: 30-1: 30之前,價格持續競爭。
13: 00-15: 00後價格持續有競爭力。
其他時間交易系統不接受申報(比如9:25-9:30不接受申報和提貨單)。
關於已停牌1小時的股票,交易系統不接受該股票停牌期間(9:30-10:30)的申報和退款。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交易日15:00-15:30,交易所接受上述時間內的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於交易日14:30登錄本公司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開始前做好準備的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15:30-16:00通過本公司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日大宗交易狀態,接受當日交易數據(交易規則大宗交易9:30開始,但尚未執行)
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機構為股票,100股= 1手,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整數倍。當委托數量不能全部賣出或分配時,可能出現零股(少於1手),零股只能委托賣出,不能委托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