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票交易規則
1.買賣股票的數量也有壹定的規定:即委托買入的股票數量必須是壹手的整數倍(每手100股),但委托賣出的股票數量不得是100的整數倍。買入或賣出價格必須在昨天收盤價的10%以內才有效。股票交易實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在連續競價期間,由於許多投資者可能同時買賣同壹只股票,交易所制定了“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如果壹只股票的現價是5.66元,如果此時投資者A輸入5.66元的買入價,同時投資者B輸入5.67元的買入價,則投資者B的申報優先於投資者A的申報..如果大家申報的購買價格壹樣,先入單的先成交。賣股票也是壹樣。如果壹只股票的現價是5.66元,A輸入賣價5.66元,B同時輸入賣價5.65元,那麽B的申報優先於A的申報。如果甲乙雙方輸入的賣出價相同,那麽誰先申報誰就先成交。當壹只股票的股價突然大幅上漲或突然大幅下跌時,這種情況更為突出。
2.基本術語
(1)牛市:股市又稱牛市,是指普遍看漲且持續時間較長的大行情。股市中買者比賣者多,看漲的股市叫牛市。
熊市:牛市的反義詞。指股市低迷,成交萎縮,指數壹路下跌的情況。股市中賣方比買方多,看跌的股市叫熊市。
(二)開盤價: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營業日的第壹筆交易,第壹筆交易的成交價格為當日開盤價。根據上交所規定,開市後半小時內沒有成交的,以前壹日收盤價為當日開盤價。有時,如果壹種證券連續幾天沒有交易,證券交易所會根據客戶委托交易該證券的價格走勢提出壹個指導價格,以此作為交易後的開盤價。證券上市交易首日的平均價格或平均賣出價格為開盤價。
(三)收盤價:指證券交易所壹日交易活動結束前某壹證券最後壹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果當天沒有成交,則以最後壹次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前市場的標準,也是下壹個交易日開盤價的基礎,可以用來預測未來的證券市場;因此,投資者在分析市場時,壹般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