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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票知識》10分鐘了解承兌匯票

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壹,由出票人簽發,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壹定期限內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

1.票據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2.壹般來說,廣義票據是指出票人在業務中簽發的,無條件自行約定或要求他人支付壹定金額,持票人享有壹定權利的有價證券。如:匯票、本票、支票、提單、存單、股票、債券等。

3.狹義的票據僅指以支付貨幣為目的的有價證券,即出票人依據票據法簽發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狹義的票據壹般指匯票(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支票(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和本票(銀行本票和個人本票)。

承兌匯票的分類和定義。

1.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壹,由出票人簽發,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壹定期限內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

2.匯票壹般可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商業匯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業。

2.1.銀行匯票是指由開證行簽發,按照即期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簽發銀行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銀行匯票的銀行。多用於辦理異地轉賬結算和取現,見到票據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具有使用靈活、票隨人到、變現能力強等特點。,適用於交貨前付款或貨幣與貨物清算的商品交易。

2.2.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商業匯票可延長至1年)。與銀行匯票相比,商業匯票的適用範圍相對狹窄,只有企事業單位根據購銷合同進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簽發商業匯票。除商品交易外,其他方面的結算,如勞務報酬、債務結算、資金借貸等。,不能用商業匯票結算。

承兌匯票是最常見的商業匯票,根據承兌人的身份可以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3.1.商業承兌匯票,簡稱商業匯票,是由出票人直接簽發,由銀行以外的組織或機構承兌的遠期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簡稱銀票,由出票人簽發,承兌人為銀行的定期匯票。(承兌是典型的“信用”業務,即銀行把自己的信用借給市場,本質上是對出票人支付能力的連帶責任保證。銀票與商業票相比,可信度更高,適用範圍更廣。

4.根據載體和材質,可分為紙質承兌匯票和電子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取代原有紙質實物票據的承兌匯票稱為電子承兌匯票,業內簡稱電子匯票。

電子承兌匯票簡介。

1.電子承兌匯票是紙質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近年來,電子承兌匯票逐漸普及,將完全取代紙質承兌匯票。與紙質承兌匯票相比,電子承兌匯票安全性更高。票據和紙質承兌匯票的權利義務沒有區別。

不同的是,電子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的形式取代了原來的紙質實體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了實體簽名,以網絡傳輸取代了手工傳輸,以計算機輸入取代了手工書寫,從而實現了簽發、流通、支付等票據業務流程的完全電子化。

2.電子承兌匯票的優勢:電子承兌匯票通過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可以確保其唯壹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減少票據被克隆、塗改、偽造、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電子票據的簽發、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貼現、再貼現等所有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提高票據流通效率,降低人力和財務成本,有效提高金融和商業效率。

3.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簡稱ECDS),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綜合業務處理平臺,接收、登記和轉發電子商業匯票數據電文,提供與電子商業匯票貨幣支付和資金結算行為相關的服務,提供紙質商業匯票登記查詢和商業匯票公開報價服務。

4.ECDS於2009年10月28日建成投產,工作制7*12小時,每天8:00-20:00運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交接切換工作的通知》(銀發[2017]73號),自2065 438+07年9月起,ECDS系統運營方由中國人民銀行清算中心變更為上海票據交易所。運營商變更後,電子承兌匯票的發展和普及明顯加快。

5.2017年9月1後,關閉ECDS紙質商業匯票登記查詢功能模塊,《紙質商業匯票登記查詢管理辦法》(銀發〔2009〕328號)同時廢止。紙質商業匯票登記查詢功能模塊關閉後,僅開通該模塊的系統參與者自動退出ECDS。電子商業匯票業務處理功能模塊繼續開通,運行方式不變。

承兌匯票的相關要素。

以銀行承兌匯票為例,說明承兌匯票的相關要素:如上所述,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銀行承兌,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的票據。那麽,銀行承兌匯票的票據行為有哪些?

1,搶票行為。

出票行為是以確立票據權利為目的,依法制作票據並交給收款人的行為。出票行為又稱簽發票據行為,是票據關系的基礎。出票行為包括兩項內容:制作票據並簽字;將賬單交給收款人。只有在票據制作並交付後,出票行為才算完成。

票據是必不可少的證券,只有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票據才能生效;缺少出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據金額的支付時間和地點、出票時間和地點以及出票人簽名等法定內容的票據,即使已經完成交付行為,也不能視為有效。因此,出票行為是壹種基本的票據行為,也稱為主票據行為。

2.接受行為。

承兌是壹種附屬的票據行為,它是基於票據簽發行為的成立,承兌行為必須在有效的匯票上進行,才能生效;承兌是票據付款人作出的票據行為,表示其在到期日支付票據金額;當匯票上註明“承兌”並簽章後,承兌匯票的行為即告完成。

在商業交易中,當雙方約定在壹定期限內支付貨款時,付款人可以憑該約定申請銀行承兌匯票。銀行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承兌手續。壹般情況下收取承兌金額0.5‰的承兌費。

3.背書。

票據流通就是以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背書是票據持有人在票據背面簽名、簽章,將票據權利授予他人的行為。背書還包括兩項內容,即在票據背後背書,將背書後的票據交付給被背書人。背書可分為轉讓背書和非轉讓背書。壹般情況下,除非特別說明,背書是指轉讓背書。因背書轉讓,背書人對票據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被背書人取代背書人成為新的持票人,取得票據債權。

4.擔保行為。

保證行為是票據保證人保證債務的行為,即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證票據債務的履行。票據債務人,包括出票人、背書人和承兌人,都可以成為保證對象,保證了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保證人的責任僅限於保證人的責任,所以不同的保證人有不同的責任。

5.折扣。

貼現是指收款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票據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以支付剩余金額給持票人。商業匯票到期時,貼現銀行將根據匯票向匯票的承兌人收取款項。由於銀行承兌匯票的信用等級較高,壹般商業銀行提供的貼現業務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並提前收取票款。扣除壹定的折扣後,銀行支付給持票人壹定的金額。

6.宣誓。

票據質押是以票據為標的物設立的壹種質押。票據質押確立了被背書人有條件行使票據權利的資格。這個條件不是質押的成立條件,而是行使條件。也就是說,質權人只享有期待票據權利行使的權利。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但質押貸款期限多為短期,壹般不得長於銀行承兌匯票的到期日。

7.掛失。

持票人遺失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向承兌銀行申請掛失。掛失止付是指票據喪失後,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票據已失,並請求付款人停止付款,收款人在票據未被他人取得時決定中止付款的壹種票據喪失救濟方式。

8.支付行為。

匯票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匯票金額並收回匯票的行為屬於付款行為。付款行為作出時,持票人的票據債權實現,票據的流通過程結束,票據上的所有債務人的責任解除,票據債權債務關系消失。

9.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簡稱托收,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款的結算方式。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持票人可以委托其開戶銀行通過委托收款結算方式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承兌匯票應註意的事項。

承兌紙質承兌匯票的註意事項(以銀票為例)。

點1:出票人和收款人:全稱與印鑒是否壹致。

第二點:發行日期和失效日期必須大寫,10月前必須加零。

第三點:金額要大寫,要標準化。

第四點:印章必須完整、清晰、規範。

第五點:臉上不能有塗改和錯別字。

第六點:票面要素必須填寫,包括票據編號、出票人全稱、出票人賬號、付款人全稱、收款人賬號、付款人開戶行、行號、到期日、出票日期、票據金額大小寫及必要的印章。填寫大寫匯票金額時:第壹個字必須與大寫人民幣字樣相近。

第七點:背書必須是連續的。如果背書不連續,開證行未能出具證明,則該票無效。

第八點:背書字跡和印章壹定要清晰正確,印章壹定要齊全。印章和公司的印章不能重疊,也不能都放在框外。背書字跡壹定要清晰。盡量不要用連筆,最好是正楷。否則另壹家銀行會挑毛病,認為是錯別字,不會兌現或兌付。

第九點:要特別註意用便利貼背書的騎印。騎縫處壹定要蓋騎縫印,騎縫處壹定不能蓋壹個印,騎縫處壹定不能蓋另壹個印。如果加蓋匯票專用章。背書印章應盡量避開鋼印。

點10:背書人和被背書人的印章必須齊全。如果面簽或簽註有錯誤,必須出具證明。否則,該法案無效。

承兌匯票貼現。

1.折扣的類型和特點。

1.1.銀行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中小企業在有資金需求時,以壹定的貼現率,用銀行承兌匯票提前申請現金,以獲取資金的壹種融資業務。銀行承兌匯票時,會提示承兌人付款,銀行保留對貼現申請人的追索權。

1.2.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是指中小企業在有資金需求時,申請將商業承兌匯票以壹定的貼現率提前兌現以獲得資金的壹種融資業務。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銀行會提示承兌人付款。當承兌人不能付款時,銀行保留向貼現申請人追索的權利。

2.壹般折扣處理流程。

*銀行承兌匯票

*資本申報和票據交易文件審查

*數據錄入,折扣憑證制作

*合同的復合、簽批、蓋章。

*付款

備註:電子票據時代,票據貼現需要有網銀並啟用電子票據。

3.貼現利息的計算。

貼現利息是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同意給予現金,但銀行必須根據貼現利率和承兌匯票剩余天數,從匯票金額中計算扣除壹部分款項,從承兌匯票金額中扣除的這部分款項就是貼現利息。

已付貼現金額是指匯票凈額(即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即貼現後匯票持票人實際取得的金額。

根據有關規定,貼現利息應根據貼現金額、貼現天數(銀行向貼現單位支付貼現票據之日起至票據到期日前壹日止的天數)和貼現率計算。票據貼現利息的計算方法: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x貼現率x貼現天數/360。

*貼現天數=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實際天數-1。

*貼現利息公式:貼現利息=面值×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面值-貼現利息=支付金額。

*月貼現率=年貼現率÷12。

*日折扣率=月折扣率÷30。

*實際支付金額=面值-貼現利息。

備註:不同銀行的折扣率不同。

附錄

4.舉個例子。

銀行承兌匯票面值654.38+0萬元,到期日2065.438+2009年7月20日。若持有人於265.438+0年4月向銀行申請貼現(3個月),銀行年利率為5%,則貼現利息= 1000000 * 90 * 5%/360 =。(註: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時,壹般按壹年360天計算。)

備註:這裏舉的例子只是為了方便理解。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需要考慮節假日、途中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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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系列:

以上,我們了解了很多承兌匯票的相關要素。最後,我們通過壹個虛構的案例來說說上面提到的壹些重要知識點,增加妳的感性認識。

李先生在J省創辦了壹家木材加工廠,生意興隆。加工好的木材還沒出廠,就被周圍幾家家具廠搶光了,於是李先生決定擴大規模,把木材賣到全國各地。第壹站,他瞄準了Y省,邀請了Y省的幾家家具廠洽談業務。

談判進行得很順利,但在討論結算方式時,這些家具廠的采購商都表示:是第壹次合作,不放心李先生的木材,不願意在提貨前通過網銀轉賬。現金提貨也不現實。貨物到達對方時,李燦先生不接受付款。進退兩難之際,他打電話給金融業的好朋友蕭藝,講述了自己的困難。

小藝聽了原委員的話後,表示很好解決。妳只要讓對方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就可以了,完全解決了妳的問題。承兌匯票註明承兌時間和承兌金額,即在承兌時間內,持票人持銀行匯票到銀行索取承兌金額,銀行將無條件兌現給持票人。

李先生問:怎麽辦?小依說,需要對方企業向其銀行申請,經其銀行同意,保證在規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的金額。銀行願意給企業開承兌匯票,前提是企業交保證金。繳納多少保證金,主要看企業的性質、經營情況和在銀行的信用狀況。在某些情況下,根本不需要支付保證金。

肖毅還表示:鑒於銀行的信用,銀行承兌匯票具有很高的安全性。相比銀票,即使妳派業務員去異地看著對方電匯結算,也不安全,壹來匯款手續的收據在付款方手裏,二來電匯有不可撤銷的時差在裏面。

李先生說:我壹旦拿到對方支付的銀行承兌匯票,對方公司就不能要求銀行註銷。

小藝說:是的。

根據的建議,李與Y省的這些家具廠就結算方式達成了諒解,並合作了幾筆業務。家具廠支付的承兌匯票到期時,李總公司財務人員憑票向公司銀行申請托收,款項順利到賬。李非常高興。

轉眼間,年底了,李先生舉辦春節招待會。在招待會上,李先生向蕭藝敬酒,特別表示感謝。他感慨地說:接單真的幫了我很大的忙。

蕭藝說:李總,其實銀行承兌匯票除了在開發新業務的時候幫妳安全收款之外,還是壹種變相的融資,也就是說妳不僅可以用銀票收款,還可以建議妳用銀票付款。

李先生好奇地問:什麽意思?

蕭藝說:例如,貴公司要求貴行申請開立銀行匯票。銀行經過對貴公司的調查,發現貴公司經營狀況和信用良好,於是我告訴妳,妳購買商品可以開壹張1.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相當於銀行變相給了妳1.5萬元的授信。

聽了這話,李先生喜出望外。由於生產的擴大,公司缺少流動資金。有了這樣的渠道,當然就不需要白用了。就在第二周,李先生需要向上遊某林場支付季度原木收購款1萬元。通過與林場協商,李先生的財務人員拿著與林場的協議,向銀行申請並辦理了相關手續,向林場提供了面值654.38+0萬元。

因為林場第二個月要交土地承包款80萬,而賬戶裏只有30萬現金,他們在收到李總公司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等不了三個月。於是林場將這張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賣給了銀行(即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審核貼現計算後,給了林場98.75萬元現金,林場成功彌補了土地承包50萬元的資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