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創新板退市的條件是什麽?
交易強制退市
(壹)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2)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日收盤價低於1元;
(三)本所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人民幣;
(4)連續20個交易日日均股東人數不足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財務強制退市
(壹)大部分主營業務停滯或規模極低;
(2)經營性資產大幅減少,無法維持日常經營;
(3)營業收入或利潤主要來自無商業實質的交易;
(四)營業收入或利潤主要來自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
(五)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其他情形。
規範性類別的強制除名
(壹)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在股票停牌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2個月內未披露的;
(3)因半數以上董事不能保證公司披露的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股票自即日起停牌2個月;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被交易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五)因公司總股本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65,438+0個月內未解決的;
(六)公司可以依法被強制解散;
(7)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壹)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嚴重影響上市地位的重大違法行為,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或者嚴重影響其上市地位,應當終止其股票上市。
股票退市後,進入15天的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內全天停牌的,停牌時間不計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數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累計停牌達到5個交易日後,交易所不再受理公司停牌申請;公司在累計停牌期限屆滿前未申請復牌的,本所將於停牌期限屆滿後的下壹個交易日恢復公司股票交易。退市整理期第壹天,沒有漲跌幅限制。
退市整理期屆滿後5個交易日內,本所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處理,終止公司股票上市,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三板市場)等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轉讓。
科創板的退市條件到此為止。最後提醒投資者,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