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通常預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來保證優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潤分配降至0之後,優先股在股利方面就達不到股息收益率),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壹種類似舉債集資的形式。
對公司來說,由於股息相對固定,它不影響公司的利潤分配。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財產時,即優先股的索償權先於普通股,而次於債權人。
永續債券,又稱無期債券,是非金融企業(發行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註冊發行的“無固定期限、內含發行人贖回權”的債券。
永續債的每個付息日,發行人可以自行選擇將當期利息以及已經遞延的所有利息,推遲至下壹個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遞延支付利息次數的限制。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永續債是比較成熟的金融產品。目前,全球***有2146只存量永續債,資金規模達6471億美元。
擴展資料
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四點:
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余資產。
3.優先股股東壹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4.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壹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只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永續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