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買入股票後,攜帶所購股票、交易憑條、身份證、印章到發行股票的公司辦理過戶。
如果投資人是公司原股東,只需登錄原股東賬號即可。投資人不是公司原股東的,必須登記股東簽名(或蓋章)卡,填寫股東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並加蓋簽名章作為公司記錄。
對於擬轉讓的股份,原股東必須在股份背面的轉讓登記的轉讓欄上蓋章,表明該股份已作為可轉讓股份出售。原股東未在轉讓欄蓋章的,股票不能轉讓,其權益仍歸原股東所有。交易記錄中的買入委托人姓名也應與轉讓股東姓名相同。交易表格中記載的股份名稱和數量也應與轉讓的股份壹致。
股票轉讓是投資者從股票市場購買壹只股票,到股票發行公司變更股東名冊中的記載的活動,是股票所有權的轉移。股票有兩種: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可以自由轉讓,記名股票的轉讓必須辦理過戶手續。證券市場流通的股票基本都是記名股票,都要辦理過戶手續才能生效。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開立法人股票賬戶的,需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書;
(2)費用包括:申請費、開戶費(滬市股票賬戶收取40元/賬戶,深市股票賬戶收取50元/賬戶);(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要填寫申請表,支付手續費;向櫃臺承辦人提交開戶櫃臺的相關文件、申請表和開戶費收據;承辦人核實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相關證件和收據,領取股票賬戶卡。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用於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