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07: 方大特鋼收購人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收購
公司股份結果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準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公告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0236號),收購人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於2010年2月27日公告了《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宣布自2010年3月2日起向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及江西汽車板簧有限公司之外的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收購人現已履行完畢全面收購要約的義務,即在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31日的期間內,要約收購方大特鋼的股票已實施完畢。現將本次要約收購的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壹、要約收購基本情況
1、要約收購目的
2009年9月30日,遼寧方大集團通過產權交易方式與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持有的南昌鋼鐵57.97%的國有股權,並於2009年10月21日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產權[2009]1181號《關於南昌長力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性質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同意,由於南昌鋼鐵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汽車板簧公司合計持有方大特鋼68.48%股份,遼寧方大集團通過此次產權交易成為方大特鋼的間接控股股東。
收購人本次要約收購系履行收購人通過產權交易方式取得江西冶金集團持有的南昌鋼鐵57.97%的股權行為,導致其擁有方大特鋼的權益超過30%,而觸發的法定全面要約收購義務,不以終止方大特鋼上市地位為目的。
2、要約收購對象
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及江西汽車板簧有限公司之外的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3、要約收購價格:8.66元/股。
4、要約收購支付方式:現金
5、要約收購期限: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31日
6、預受要約申報代碼:706014
二、本次要約收購的實施
1、收購人於2010年2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了《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並於2010年3月2日開始實施本次要約收購。
2、方大特鋼董事會於2010年3月1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了《方大特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要約收購事宜致全體股東報告書》。
3、收購人於2010年3月9日、3月16日和3月23日,在《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分別三次刊登了收購人要約收購方大特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購人委托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約收購期內每日在其網站上公告前壹交易日的預受和撤回預受要約股份數量以及要約期內累計凈預受要約股份數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約收購的結果
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次要約收購期滿。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數據統計,在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31日要約收購期間,未有方大特鋼股東接受收購人發出的收購要約。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收購人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已全面履行了要約收購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