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股價指數
上證股價指數最初是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信托投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根
據上海股市的實際情況,參考國外股價指標的生成方法編制而成。
上證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1991年7月15日開始公布。
上證股價指數以上海股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對象,計算公式如下:
股票指數=(當日股票市價總值÷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
由於采取全部股票進行計算,因此,上證指數可以較為貼切地反映上海股價
的變化情況。
深圳股價指數
深圳股價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它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期,以在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全部股票為計算對象,用每日各種股票的收盤價分別乘以
其發行量後求和得到的市價總值,除以基期市價總值後乘以100求得。是反映深
圳股價變動的有效統計數字。
新股從上市山東第二天開始列入計算對象。當某壹股票暫停買賣時,便將其
剔除於計算之外。當某股票的數量與結構發生變化時,則以變動之日為新基期數
計算,並用“連鎖”方法將計算得到的指數追溯到原有基期,以保持指數的連續
性。“連鎖”追溯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當日即時總市值÷上日收市總市值)
式中,當日即時總市值為各成分股市值與該股發行股數乘積的總和;上日收市總
市值是根據上日成分股的股本或成分股的變動作調整後計算的總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