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話欠費詐騙;
2.銀行卡消費和銀行轉賬短信詐騙;
3.猜猜我在騙誰;
4.退稅欺詐;
5.虛構綁架詐騙;
6.虛構緊急情況實施詐騙;
7.網上股票推薦和幫買股票詐騙;
8.盜竊企鵝貸款詐騙;
9.貸款信息詐騙;
10,中獎信息詐騙;
11,匯款詐騙;
12,冒充領導詐騙。
電信詐騙是指編造虛假信息,設置詐騙手段,以電話、網絡、短信等方式誘導受害人充值或轉賬的犯罪行為。
電信詐騙主要通過冒充國家公檢法工作人員、淘寶商家、銀行工作人員、各類機構人員等方式騙取受害人錢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壹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建立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和通訊群;
(二)發布制造、販賣毒品、槍支、淫穢物品及其他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信息的;
(三)以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目的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