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委員會的基本知識
1根據證監會《註冊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IPO)並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應當符合科技創新板的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和國家重大需求;
②在開通權限的過程中,需要在線簽署科創板證券交易所風險揭示、投資者風險告知和適當性匹配確認;
參與科技創新板股票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充分認識和了解科技創新板股票交易的風險,充分了解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根據自身的風險感知和承受能力審慎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種方式參與科技創新板股票交易;
盤後定價交易是指在集合競價收盤(15:05至15:30)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匹配收盤定價申報,以當日收盤價進行交易的交易模式;
6科創板的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後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第六個交易日起每日漲跌幅比例為20%;
7.限價單數量不少於200股,不超過65438+萬股;單個市場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股,不超過50,000股。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壹次性申報賣出;
8科創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9.對科技創新板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的異常交易行為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
10連續三個交易日日收盤價偏離值達到30%屬於異常波動。
此外,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需要滿足以下要求:開通權限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時間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