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聖脫下他的帽子。證監會要多久才能回復?

聖脫下他的帽子。證監會要多久才能回復?

13.2.3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年度報告或者財務報告更正公告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提交董事會書面意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年度報告披露或者財務報告更正公告之日停牌壹天。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下壹交易日停牌壹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13.2.4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三)項、第(四)項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滿兩個月後的次壹交易日復牌。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警示公告。

13.2.5上市公司出現13.2.1條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應當立即在當日向本所報告,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知悉後停牌,並在公司披露相關公告後的次壹交易日復牌。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存在破產風險的公司,在其股票交易處於退市風險警示期間,除按照11.8.5條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外,還應當每月至少披露壹次公司破產程序的進展情況,以提示破產風險。

存在解散風險的公司應當參照前款規定披露解散和清算的進展情況,並提示相關風險。

13.2.6上市公司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13.2.1條第(壹)項、第(二)項情形已經消除的,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及時向本所報告並披露年度報告,同時可以向本所申請解除其股票交易的退市風險警示。

13.2.7因13.2.1條第(三)項、第(四)項情形導致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解除其股票交易的退市風險警示。

13.2.8第13.2.1條第(五)項、第(六)項情形消除後,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解除其股票交易的退市風險警示。

13.2.9上市公司應當在向本所提出撤銷其股票交易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後的次壹交易日發布公告。

交易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其股票交易取消退市風險警示。

13.2.10本所決定取消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在取消退市風險警示的前壹個交易日公告。

所以ST摘帽是向交易所申請,不是向證監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