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房地產稅試點的目的是讓地區慢慢解決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這樣房地產稅收收入就需要在壹定程度上填補未來土地出讓收入下降的空缺。不允許對當地房地產行業造成比較大的波動,包括比較大的降價和銷售浪潮。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不僅要承擔比較大的義務,還會直接導致該區域賣地收入大幅下降。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得不償失的。房地產稅試點確定了中間制定基本指引、區域實施措施的方式,即給予地方政府相對較大的政策制定室內空間。
難不是房地產稅遲遲不能出臺的原因。越是困難的時候,越是顯示出各項工作的重要性,越是要高度重視推進,爭取早頒布,早發揮。因為,現行的任何政策都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也不可能在所有人都接受的情況下頒布。就房產稅政策而言,只需要能被大多數人接受即可。為了被大多數人接受,在設計現行政策時,必須考慮大多數人的權益,滿足大多數人的要求,而不是讓大多數人寒心,讓大多數人不贊成。
壹旦大多數人認可並得到它,當前的政策設計就是成功的。事實上,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地區,房地產稅並沒有多少錢。比如上海壹套房子的使用價值是10萬元。如果1%的房產稅壹年就是10萬元,那麽1%的房產稅可能就是3000元,相當於壹年的采暖費!3000塊是壹個月工資的錢。我們都知道房價低的地區不用擔心房產稅帶來的巨大壓力,大部分都是按照房價的比例來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