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壹種,也叫“非公開發行”,有時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是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
二、定向增發的相關法律規定
2020年證券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中規定:
1、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
2、發行價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市價均價的80%;
3、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18個月內)不得轉讓;
4、募集資金使用應滿足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規定;
5、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
三、定向增發的流程
1、公司擬定初步方案,與中國證監會預溝通,獲得同意;
2、公司召開董事會,公告定向增發預案,並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3、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將正式申報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4、申請經中國證監會發審會審核通過,公司公告核準文件;
5、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定向增發的具體內容,並公告;
6、執行定向增發方案;
7、公司公告發行情況及股份變動報告書。
四、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動機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壹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3、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4、定向增發可以作為壹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