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訂後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吉金科翔終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稱變更為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由科翔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而成的《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科翔證券投資基金原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以《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為準。
(二)基金份額變動登記
1.吉香原份額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登記結算系統變更登記至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後,持有人可通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基金指定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科翔份額原持有人需先進行確權,確認成功後方可辦理贖回業務)。
2.繼香終止上市後,本基金管理人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終止證券交易市場的證券登記服務手續。在取得終止上市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份額更名及必要信息變更後,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詳細數據對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進行初始登記。
3.吉金科翔終止上市後,吉金科翔原股份持有人需要對其持有的吉金科翔股份進行重新確認登記,即確認所有權登記。在此基礎上,基金管理人將相應的基金份額劃轉至持有人登記開放式基金賬戶的相關銷售機構。之後,持有人可通過相關銷售機構贖回易方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本基金公告開始確權後,本基金原份額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確權機構網點進行確權。具體以基金管理人發布的《權利確權登記指引》為準。
4.投資者在辦理冀股權確權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親自前往銷售網點,並提供以下資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三)填妥並簽字或蓋章的《過戶業務申請表》。
(2)機構投資者應提供以下信息:
①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復印件;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三)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負責人)印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4)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⑤填寫完畢並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註意事項:
(1)壹般情況下,基金上市交易終止後,投資者不能進行基金交易或贖回基金,存在壹定的流動性風險。
(2)對被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限制轉讓的基金份額,相關登記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該限制轉讓手續。
(3)原吉金科祥份額持有人如欲贖回由吉金科祥份額轉換而來的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需提前為其持有的吉金科祥份額辦理“確權登記”手續。
(4)因未進行份額托管等原因導致基金終止上市的權益登記日吉金祥原份額持有人登記在冊的未支付現金紅利,由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購的最後壹日按65,438+0.000元的比例自動折算為基金份額,相應份額由登記機構進行登記確認。
(三)資金集中認購
基金合同生效並辦理基金份額變更登記後,集中申購期最長不得超過壹個月。在集中申購期內,本基金集中申購的價格按照1.000元加上相應的申購費用計算。集中申購期間,只開放申購,不開放贖回。屆時,投資者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辦理認購手續。
集中申購期結束後,本基金可暫停申購和贖回。
本基金開始辦理集中申購和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時間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