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是對雙層股權架構的通俗說法,采用這類資本架構的公司股份會分為投票權不同的普通股,通常命名為A股和B股。
其中A股為壹股壹票,在市面上可以正常流通;B股則為壹股多票的超級投票股(每股投票權通常有2-20張),不能隨意轉讓,轉讓的話要放棄投票特權、先轉化為普通投票權股票,它通常為管理團隊所持有。
需要說明的是,AB股在分紅上的權利是壹致的。
雙層股權資本架構的出現,讓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團隊可以以少數股份把握對公司的控制權。對他們來說,這種股權架構可以實現擴大融資和不喪失控制權的雙重目的。
此外,對很多投資者來說,他們只關心股票上的收益,並不在意公司的決策權。這種情況下,雙層股權架構得以實施並被市場接受。
擴展資料:
“同股不同權”的雙層股權架構存在的問題:
在雙層股權架構下,意味著持有少數股份的管理團隊掌握著控制權,股份制度下原有的對管理人員的內部監管機制很大程度上就會失效。
這種情況下,當管理團隊做出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行為時,很難通過內部機制來遏制。
很多時候,雙層股權架構公司,需要外部司法機關和監管部門來進行監督,並在出現問題時為公眾投資者提供救濟。
也就說,開放雙層股權架構公司上市,對當地的司法系統和監管機制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