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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退市整理期”為30個交易日 深交所昨日發布公告稱,為做好“退市整理期”退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工作,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數據接口規範(ver 4.60)》(以下簡稱《規範》)進行了相應修訂。 深交所對相關業務做了兩點說明: 壹是實行“退市整理期”制度。本所作出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後,應當給予公司股票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並在“退市整理板”進行交易。30個交易日後,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退市整理期”內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退市整理期”相應順延。 二是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間,證券代碼保持不變,股價每日漲跌以10%為限。 深交所還就交易數據接口規範作出了相關約定。深交所最終要求:壹是會員和市場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市場披露制度應能設立“退市整理板”,支持證券市場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專門板披露。
二、進入“退市整理期”後,證券市場不能在主板、中小板或創業板市場名單中披露,而只能在“退市整理板”市場名單中披露。其次,根據相關業務描述和數據接口規範,全體會員和市場信息提供者應在9月7日前完成“退市整理期”在證券市場其他板塊披露的技術改造準備工作。深交所也表示,將適時提供獨立交易測試服務,適時組織全網測試。 42只ST股成為首批“另類樣本” 代碼的修訂標誌著深交所已做好相關技術準備,業績不佳股票退市進入“倒計時”階段。 同花順統計顯示,已有153只a股實施了特殊處理。如果以2011年年報為基期,滬深兩市***有42家ST公司觸及退市新規,可能成為首批退市“另類樣本”。按此計算,有退市風險的ST股占ST公司總數的比例將達到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