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交通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於2006年3月31日下發了《關於江西省收費公路貨運汽車計重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贛交財審字[2006]39號文)。根據計劃,我公司管理的昌九、張敞、長泰高速公路和銀三角立交將於2006年7月1日實施計重收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按重量計費的實施步驟:
根據計劃,江西省計重收費將分階段實施。第壹階段:從2006年7月1起,所有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和與之平行的、由江西省交通廳確定第壹階段實施的收費公路正式實行計重收費;第二階段:2006年底前,全省收費公路全面實行計重收費。
二、按重量計費的標準(見附表):
江西省計重收費標準依據《交通部關於收費公路試行計重收費的指導意見》,按照總重量不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的客車、客車按原標準收費的原則制定,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的貨車、客車按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連續收費。
1,車輛總重鑒定標準:
-2噸三輪卡車;
-4.5噸貨車;
-雙軸卡車(六輪)17噸;
-25噸三軸卡車(由兩軸汽車和壹軸拖車組成的汽車列車為27噸);
-四軸貨車35噸(空氣懸架37噸,軸距≥1800mm);
-43噸五軸卡車;
-49噸六軸或六軸以上卡車。
2、正常車輛重量收費標準:
(1)、高速公路:
基本費率為0.08元/噸公裏。以收費站實測確定的車輛和貨物總重量為基礎,重量小於10噸(含)的車輛按基本費率收取車輛通行費;10噸至40噸(含)的車輛,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征收,10噸以上部分按0.06元/噸公裏線性降為0.03元/噸公裏;超過40噸的車輛按40噸計。毛重不足5噸的,按5噸計;充電不足的,以5元計5元。
(2)開放收費公路:
——壹級公路基本費率2.4元/噸車次。以收費站實測確定的車輛和貨物總重量為基礎,重量小於10噸(含)的車輛按基本費率收取車輛通行費;10噸至40噸(含)的車輛,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計收,10噸以上部分按每噸車次2.2元至1.7元線性計收;40噸以上車輛,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征收,10噸以上部分按1.7元/噸征收。開票不足12元的,計為12元。
-二級公路基本費率為2.0元/噸車次。以收費站實測確定的車輛和貨物總重量為基礎,重量小於10噸(含)的車輛按基本費率收取車輛通行費;10噸至40噸(含)的車輛,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計收,10噸以上部分按1.8元/噸車次線性計收;40噸以上車輛,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征收,10噸以上部分按1.4元/噸征收。開票不足10元的,計為10元。
(3)、其他路橋收費站:
其他收費標準不同的收費站(如獨立橋梁、隧道),由管理單位按上述標準同比例調整,並按程序報批。
3.超限車輛按重量收費:
(壹)對軸重超過車輛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30%(含)的車輛,未超過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的部分重量按正常車輛收費標準計算,超出部分重量暫按基本費率收費。
(2)軸重超過車輛相應公路承載能力標準30% ~ 100%(含)的車輛。
-高速公路:車輛貨物總重量超過高速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正常車輛重量收費標準收費;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2倍至4倍線性收取。
-開放式收費公路:車輛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正常車輛重量收費標準收取;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1倍線性遞增至3倍收取。
(3)總軸重超過相應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100%的車輛:
-高速公路:車輛貨物總重量超過高速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正常車輛重量收費標準收費;超過公路承載能力30%的重量,按基本費率的4倍計算。
-開放式收費公路:車輛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正常車輛重量收費標準收取;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30%的重量,按基本費率的3倍計算。
4.計費舍入方法
實行計重收費後,高速公路少收2.49元,2.50-7.49元至5元,7.50-9.99元至10元;開放式高速公路通行費以元為單位收取,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其他事項
1、其他收費管理規定(如收費期限等。)仍按交通部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2、符合購買月票條件的貨車超限30%以上,按上述標準處理。
3、貨物總重量超過30%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車輛,不享受交通部和我省規定的優惠政策,按上述標準執行。
4、對於客貨車輛,按貨車重量計算。
5、客車的總重量,按貨車重量收費。
2006年7月1收費公路實行貨車計重收費後,根據周邊省份收費的實際情況,預計公司通行費總收入將略有增長。
江西贛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6年4月
附表1:江西省高速公路貨車計重標準費率表
1.正常裝載車輛的貨物總重為m(噸)1,Gi≤10 2,10 < GI ≤ 403,GI > 40。
10噸(含)以下0.08元/噸公裏的費率按基本費率計收,10噸以上部分費率由0.06元/噸公裏線性下降至0.03元/噸公裏,按40噸車計收。
計算公式NGI = GI * m 1 * L NGI = 10 * m 1 * L(GI-10)*(M2-M3)*(GI-10)/30)*
二、車輛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的超限率(1)、小於30%(含)(2)、30% ~ 100%(含)(3)和大於100%。
費率調整系數不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的部分重量按正常車輛收費標準計算,超標部分重量暫按基本費率收費。車輛和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第壹款超限率的標準征收;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2倍至4倍線性收取。車輛和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第壹款超限率的標準征收;超過公路承載能力30%的重量,按基本費率的4倍計算。
計算公式NGI = NW(gi-w)* m 1 * l NGI = NW 0.3 * w * m 1 * l(gi-1.3 * w)*(k 1(k2-k 1)。
其中:Gi——貨物的實際毛重(噸);NGi——車輛支付金額(元);NW——未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重量部分應繳納的金額(元),按正常裝載車輛通行費計算公式計算;w——行駛車輛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噸)。當車輛各軸對應的軸重鑒定標準之和與車輛對應的總重鑒定標準不壹致時,取兩者之間較小的值作為車輛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M1 -基本費率,M1=0.08元/噸-公裏;M2-10噸,M2=0.06元/噸·公裏;M3-40噸及以上優惠費率,M3=0.03元/噸-公裏;k 1-超限30%時的費率調整系數,k 1 = 2;k2-超限100%及以上時的費率調整系數,k2 = 4;l——車輛在收費公路上行駛按重量計算的實際收費裏程(km);註:重量不足5噸的,按5噸計;計費不足的,按5元算5元。收費2.49元以內,2.50-7.49元屬於5元,7.50-9.99元屬於10元。
三、符合條件購買月票並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車超過公路運載能力標準30%的,按上述標準執行。客貨車輛按貨車重量收費。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的客車,按照貨車重量收費。
附表2:江西省開放收費公路貨運車輛計重收費標準費率表
1.正常裝載的車輛總重量為M(噸)1,M≤10 2,10 < m ≤ 403,m > 40。
壹級公路10噸(含)以下按基本費率計收2.4元/噸通行費,10噸以上部分按2.2元線性降為1.7元/噸車次,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計收。
二級公路10噸(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2.0元/噸征收,10噸以上部分按10噸(含)線性降為1.4元/噸列車,65438以下部分按基本費率征收。
計算公式NGI = gi * m 1 ngi = 10 * m 1(gi-10)*(m2-m3)*(gi-10)/30)NGI = 65438。
二、車輛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的超限率(1)、小於30%(含)(2)、30% ~ 100%(含)(3)和大於100%。
費率調整系數不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的部分重量按正常車輛收費標準計算,超標部分重量暫按基本費率收費。車輛和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第壹款超限率收取;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1倍線性遞增至3倍收取。車輛和貨物總重量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確定標準30%(含)的部分,按照第壹款超限率收取;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30%的重量,按基本費率的3倍計算。
計算公式NGI = NW(gi-w)* m 1 ngi = NW 0.3 * w * m 1(gi-1.3 * w)*(k 1(k2-k 1)*(gi/。
其中:Gi——貨物的實際毛重(噸);NGi——車輛支付金額(元);NW——未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重量部分的應付金額(元),按正常裝載情況下合法運輸車輛通行費計算公式計算;w——行駛車輛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噸)。當車輛各軸對應的軸重鑒定標準之和與車輛對應的總重鑒定標準不壹致時,取兩者之間較小的值作為車輛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鑒定標準;M1 -基本費率,壹級公路M1=2.4元/噸車次,二級公路M1=2.0元/噸車次;M2-10噸的優惠費率,壹級公路M2=2.2元/噸車次,二級公路M2=1.8元/噸車次;M3——40噸及以上優惠費率,壹級公路M3=1.7元/噸,二級公路M3=1.4元/噸;k 1-超限30%時的費率調整系數,k 1 = 1;k2--超限率為100%或以上時的費率調整系數,k2 = 3;註:壹級公路收費不足12元的,計為12元。二級公路通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算,通行費四舍五入到元。
三。其他路橋收費站:經營性收費站和其他收費標準不同的收費站計重收費標準,按照上述標準同比例調整的原則核定。
四、符合條件購買月票並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貨車超過公路運載能力標準30%的,按上述標準執行。客貨車輛按貨車重量收費。總重超過公路承載能力標準的客車,按照貨車重量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