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憑證(Deposit Receipt)又稱存款收據或股票,是指代表外國證券的流通憑證,屬於企業融資業務的金融衍生工具。以股票為例,存托憑證是這樣產生的:某國某公司為了使其股票在國外流通,將壹定數量的股票委托給中介機構(通常是銀行,稱為存托銀行或受托銀行)保管,存托銀行通知國外存托銀行在當地發行代表該股票的存托憑證,然後存托憑證開始在國外證券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交易。存托憑證的參與者包括公司所在國的發行公司和存托機構,以及境外的存托銀行、證券承銷商和投資者。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存托憑證是存托銀行發行的可流通的股票憑證,證明某壹外國公司的壹定數量的股份已經交存於該銀行在外國的托管機構,該憑證的持有人實際上並不是所交存股份的所有人,所有權利與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憑證壹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時也代表債券。
美國存托憑證(ADR)是發行給美國投資者並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發行給新加坡投資者並在新加坡股票市場交易的存托憑證稱為新加坡存托憑證(SDR)。如果在壹個以上的國家發行,則稱為全球存托憑證(GDR)。但本質上GDR和ADR是壹回事。兩者都是以美元定價,以同樣的標準進行交易和交割,股息也以美元支付。而且存管銀行提供的服務以及相關協議的條款和擔保都是壹樣的。“全球”壹詞代替“美國”壹詞只是出於營銷原因。ADR解決了美國與外國在證券交易制度、慣例、語言、外匯管理等方面的差異所帶來的交易困難。它是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籌集資金的重要金融工具,也是美國投資者最廣泛接受的外國證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