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因為涉及到公司利益,我不希望百度的管理者把這篇文章放在特別顯眼的位置。謝謝妳。
首先介紹壹下我們公司,北方中小型高科技民營企業,屬於電子元器件生產加工,員工2000人左右。公司不是壟斷行業,也不是行業的領導者。
2000年,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為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開始在公司內部實行員工持股。發行方式如下:
第壹次:發行X萬股(2002年),每股65,438+0.00元,年末分紅M。
第二次:2004年發行Y萬股,每股2.00元,年底分紅N。
第三次:(2005年初)在原有X+Y百萬股的基礎上進行50%的擴股,擴股由股東以每股65,438+0.00元的價格購買。年終股息j
第四次:(2006年)考慮各種因素,公司以2.00元的價格出售Z萬股(至今我也沒搞清楚這些股份的來歷),計劃在2007年或2008年完成上市。
註:根據公司現有總資本和總股數,第四次出售價格2.00元明顯低於實際價格(約10.00元),並號稱是最後壹次擴股。
如果只買第壹次的人,扣除第壹次擴股的資金,這幾年年底的分紅已經回本了。
第二次買的話,目前只還60%。
第三次擴股只針對有股份的人,大部分人還是會買,因為不買的話會把自己的股份數增加50%,買給別人。不買就虧,買了還是要付錢。這是我矛盾的第壹個地方。公司為什麽要采取這種手段不斷擴股,然後作為股東交錢?
第四次以2.00元的價格賣出20000股Z股,申報為最後壹次。據說這些Z股來自工會。我不太明白這裏的算法。剛買股票的時候說,有的股票是員工買的,有的股票是公司工會買的。公司工會的經費從哪裏來的?我猜是名義上的賬戶。作為我們的員工,其實和集資沒什麽區別。這是我不解的第二個地方。這Z萬股的實際意義能不能算是壹種融資方式?如果不是為了企業自身利益,采取壹種方式,比如在原有基礎上擴大50%,不投入或者少投入,是否同樣可行?
全員持股是公司留住人才、籌集資金的好辦法,但對我們員工來說,實際情況是幾年來壹直在發工資、發獎金,甚至借錢買股票,上市後壹夜暴富?第三點我不明白的是這種做法是否可行。
其他:
1.根據公司規定,公司部分職工股可以在公司上市兩年後上市流通。這部分沒有明確規定。
2.公司現有的職工股形式是掛在工會名下,沒有真正的股東卡、股權代碼等。只是和公司簽的壹紙合同,說有多少股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是我不明白的第四個地方。
3.如果公司沒有買第壹第二第三股,現在只買第四Z百萬股的壹部分可行嗎?這類人主要是公司的壹些新人,也是公司為了留人而制定的政策。這些人都是剛畢業的大學畢業生,沒有任何資金。如果他們購買,他們必須借錢。如果給10000股,借2萬,對於壹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還是比較難的。這兩萬塊錢如果每年每股分5分錢,四年就能還清。實際情況是公司三年後上市,上市後每股能分到多少是未知數。這個就不算了吧。如果兩年後上市,兩年後就是2010。就算我能拿20%,以每股10元賣出去,也還是只有2萬塊錢,這幾年生活壹直很掙紮。圖的是什麽?
3.按照現在的規定,公司裏的職工股好像是不允許上市的。比較可行的辦法是通過信托的方式將這些股份信托給企業法人。到時候能不能拿出20%來賣,是由妳決定的嗎?權利不在我自己手裏...
難。。。。
請專家根據我的情況給分析壹下,因為是新申請賬號,分數只有20。請隨時給我妳的建議。
因為我是外行,有些術語不倫不類。請原諒我。
分析:
2000人的單位?與股份制企業不同,國有科技公司沒有年報。利潤怎麽分配?壹筆糊塗賬的結局是什麽?有兩種可能。壹種可能是妳去不了市場?另壹種可能是上市的可能。如果是後壹種結果,那麽還是持股比較好,持股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