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募集基金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註冊審核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已經發布,指引對公開募集基金通過港股通交易投資港股的比例、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以及註冊審核材料等有了更為詳細的規定。
《指引》重點關註名稱中含有“港股”等類似字樣的公募基金,應當將80%以上(含)的非現金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低於80%的,不能用“港股”二字,避免“風格漂移”,此類非港股投資港股的股票資產比例不得超過50%。
另壹個規定的重點是,對於通過港股通機制安排港股的公募基金,基金經理的投資經驗更加嚴格。名稱中有“港股”字樣的,應至少配備2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場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至少1為基金經理);其他名稱中無“港股”字樣的基金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有2年以上香港市場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
目前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港股的基金大部分是滬港深基金,也有壹定數量的港股通基金。數據顯示,由於近年來滬港通和深港通的開通,港股表現良好,基金公司通過港股通投資港股的熱情高漲,主要通過設立滬港深基金,其中包括進入發行期的滬港深基金,共約93只。
這些滬港深基金此前大多投資於股票或混合品種,投資於港交所上市股票的比例基本為基金資產的0-95%。另外,也有很多基金經理只有a股的投資經驗,所以目前來看,新規對此做了很大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