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債權投資的會計處理方法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將債權人享有的股份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或實收資本),股份公允價值總額與股本(或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債權人將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將其享有的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計提債權減值準備的,差額部分應當先行核銷。減值準備不足的,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債務重組的所得稅。
以債轉股方式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人(企業)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債權人(企業)應將其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確認為投資的計稅成本。
債權人在債務重組中對債務人的讓步包括以低於債務計稅成本的現金和非現金資產支付債務。債務人應當將債務重組的應納稅成本與支付的現金金額或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包括與轉讓非現金資產相關的稅費)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收入,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應納稅成本與收到的現金或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債務重組損失,沖減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