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相關官員表示,某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劉某為吉林制藥(000545.SZ)2006年年報審計工作的項目負責人和簽字會計師,自該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吉林制藥委托之日,至年報公告後5日期間,劉某先後買入“*ST吉藥”股票1.87萬股,賣出後獲利35995.96元。
《證券法》第45條第2款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對於劉某的行為,證監會對其處於沒收35995.96元,並處1萬元罰款。
同時,深圳華鼎財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鼎財經)、深圳市股海觀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股海觀潮)、深圳智多盈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智多盈)、上海天力投資顧問公司(下稱上海天力)、深圳前沿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前沿)5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因發表誇大、誤導性言論,並承諾投資收益,存在違規行為被證監會查處。
以上5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分別受到10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華鼎財經、上海天力、深圳前沿被撤銷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許可,股海觀潮、深圳智多盈被責令整改,上述公司中36名責任人員分別受到撤銷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警告、罰款或市場禁入等處罰、處理措施。證監會表示,此舉意在規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增強其規範化。
證監會表示,未來在國務院統籌安排下,證監會聯合公安部、監察部、國資委、預防腐敗局五部門將對內幕交易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提高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效果,切實提高依法打擊和防控內幕交易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