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存款通常被視為婚前財產,也就是說屬於個人,而不屬於婚後財產。婚前財產不僅包括存款,還包括不動產、有價財產、婚前取得但未實際收到的財產權,如贈與的財產、婚前以金錢和股權形式存在的財產。此外,婚前財產的孳息也屬於婚前財產。除非雙方明確約定婚前存款視為同壹財產,否則離婚時婚前存款仍歸個人所有,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的歸屬,這樣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前財產的定義:
1,婚前財產是指結婚登記前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2、包括但不限於存款、房產、車輛、股票、債券、知識產權等。;
3.婚前個人財產應有明確證據證明其所有權;
4.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婚前財產的收益也歸個人所有;
5.婚前財產不計入婚姻關系,除非有約定將其折算為同壹財產。
綜上所述,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女孩婚前的存款通常被視為婚前財產。除非雙方明確同意將其視為* * *財產,否則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