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下列對象配售股票:(1)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2)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3)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4)上述前3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過去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簽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6)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