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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開發行(IPO)的股票怎麽買,有什麽程序?

象打新股壹樣買就可以了。

比如中國人壽的發行日程為:

詢價推介時間 2006年12月19日-12月22日

網下申購及繳款日期 2006年12月25日-12月26日

網上申購及繳款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定價公告刊登日期 2006年12月28日

預計股票上市日期 2007年1月11日以前

妳只需在12月26日委托申購就可以了。

以下是股票申購辦法:

滬深資金申購股票實施辦法全文

深市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全文

壹、為了規範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采用資金申購方式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辦法。

二、基本規定

1.申購單位及上限

申購單位為500股,每壹證券賬戶申購委托不少於500股,超過500 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00股。

2.申購次數

每壹證券賬戶只能申購壹次,新股申購壹經確認,不得撤銷。同壹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包括在不同的營業網點各進行壹次申購的情況),除第壹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

3.資金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最終交收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余額不足,不足資金部分的申購視為無效申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根據申購時間的先後順序,從最後壹筆申購開始,對該結算參與人的申購委托逐筆進行無效申購處理,直至滿足實際資金余額。

4.申購配號

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壹有效申購單位配壹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三、資金申購上網定價發行的流程

1.投資者申購

申購當日(T+0日),持有深市證券賬戶的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有效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托。如投資者繳納的申購款不足,證券交易網點不得接受相關申購委托。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含該日)之前,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含該日)之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2.申購資金凍結

申購日後的第壹個交易日(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進行凍結處理。確因銀行結算制度而造成申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應在T+1日提供指定結算銀行的劃款憑證,並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同時繳納壹天申購資金應凍結利息。

3.申購資金驗資

申購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凍結的新股申購資金劃入結算銀行新股申購驗資專戶。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購凍結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申購資金驗資費用。

4.配號

驗資結束後當天(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確認有效申購總量,並按每申購單位配壹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後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後壹筆有效申購。

有效申購總量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上網發行量, 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申購數量大於本次上網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壹中簽號碼認購壹個申購單位新股。

5.搖號抽簽

如申購數量大於本次上網發行量,申購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搖號抽簽後的第壹個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布中簽結果。

6.中簽處理

T+3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中簽處理,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證券公司發送中簽數據。

7.申購資金解凍

申購日後的第四個交易日(T+4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申購資金進行解凍處理,並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上扣收新股認購款項。結算參與人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余款後,將該款項返還給投資者。

網上發行申購日後第壹個交易日(T+1日)至驗資結束後第壹個交易日(T+3日),網上發行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凍結,申購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劃轉事宜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8.結算與登記

申購日後的第四個交易日(T+4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網上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上網發行新股股東的股份登記。

四、網上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1.發行公告的刊登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壹個交易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可以將網上發行公告與網下發行公告合並刊登。

2.網上與網下發行的回撥

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擬在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安排回撥,在確定網下發行流程時應將網下發行申購凍結資金的解凍安排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日以後,並安排在網下申購結束後刊登網下配售初步結果公告。

如發行人擬啟動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安排,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通知深交所,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深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進行回撥處理。

3.網下股份登記

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份登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其材料齊備的前提下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五、發行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股票,深交所不向發行人收取手續費,投資者不需繳納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滬市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全文

壹、為了規範采用資金申購方式上網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股份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交易系統采用上網資金申購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適用本辦法。

二、上網資金申購的基本規定

(壹)申購時間

滬市投資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上海證券賬戶在申購日 (以下簡稱T日)向上證所申購在上證所發行的

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申購單位及上限

每壹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不得

超過當次社會公眾股上網發行數量或者9999.9萬股。除法規規定的證券賬戶外,每壹個證券賬戶只能申購

壹次,重復申購和資金不實的申購壹律視為無效申購。重復申購除第壹次申購為有效申購外,其余申購由

上證所交易系統自動剔除。

(三)申購配號

申購委托前,投資者應把申購款全額存入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指定的資金賬戶。上網申購期內

,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托單。壹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

申購進行,每壹有效申購單位配壹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四)資金交收及透支申購的處理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負責申購資金的結算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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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結算參與人發生透支申購(即申購總額超過結算備付金余額)的情況,則透支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

不予配號,具體辦法如下:

會員單位在T+1日下午四點前將資金不實的申購賬號及其對應席位號告知上證所,且上報的資金不實

申購總額須與透支總額相等,由上證所逐壹確認上述賬號的申購為無效申購。如果會員單位未在規定時間

內將資金不實的賬號告知上證所,T+2日,上證所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情況,選取該會員單位所屬席

位中資金申購量最大的席位,按照申購時間的先後順序,從最晚申購的賬號開始,依次確認無效申購,直

至該會員的申購總量與結算備付金余額相符。如果該會員透支額超過該席位申購總量,則該席位所有申購

均確認為無效申購,然後按照資金申購量從大到小的順序選擇該會員所屬席位,按前述方法確認無效申購

。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由會員單位承擔。

三、上網發行資金申購流程

(壹)投資者申購

申購當日(T+0日),投資者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

定的發行價格和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托。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夠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

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之前(含該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營業部

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二)資金凍結

申購日後的第壹天(T+1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確因銀行匯劃原因而造成申

購資金不能及時入賬的,應在T+1日提供劃款銀行的劃款憑證,並確保T+2日上午申購資金入賬,同時繳納

壹天申購資金應凍結利息。

(三)驗資及配號

申購日後的第二天(T+2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證所指定的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

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為有效申購。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

購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驗資費用。

無效申購確認完畢後,上證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1、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該次股票上網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該次股票上網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後,余額部分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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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該次股票發行量時,則上證所按照每1000股配壹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

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壹連續配號,並通過衛星網絡公布中簽率。

(四)搖號抽簽

主承銷商於申購日後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

日公布中簽結果。每壹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新股。證券營業部應於抽簽次日在顯著位置公布搖號中簽結

果。

(五)中簽處理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於T+3日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

證券公司發送中簽數據。

(六)資金解凍

申購日後的第四天(T+4日),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予以解凍。新股認購款集中由中國結算上海分

公司劃付給主承銷商。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申購期內集中凍結所有投資者申購資金的利息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專用賬

戶,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相關規定辦理劃轉事宜。

(七)發行結束

申購日的第四天後(T+4日後),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

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壹)發行公告的刊登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發行申購日壹個交易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可以將網上發行公告與網

下發行公告合並刊登。

(二)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回撥

發行人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機構投資者和對公眾

投資者的股票分配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上證所,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上證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進行回撥處理。發行人和主承銷

商應在回撥處理後將網下申購資金予以解凍。

(三)網下股份登記

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權登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

司在其材料齊備的前提下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五、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