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的稅率3%。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團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攜芹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不超過3000元的,稅率為3%;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鋒碰2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
?1.居塵陸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參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註意: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派基頃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按全年壹次性獎金計算。無論當月工資是多少,先將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得到商數,用這個商數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先在稅率表中找到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應納稅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3.並入綜合所得。假設1月發放年終獎,年終獎+1月工資作為1月工資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年終獎+1月應發工資-1月免稅收入-(起征點)5000*1-1月個人負擔三險壹金-1月專項附加扣除-1月其他扣除)